購買學區房時要注意戶口遷移的特別約定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覃杰 發布時間:2022-07-27 瀏覽次數:9064
學區房買賣,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中對戶口遷移進行詳細約定,并及時跟進履行情況,否則可能會導致合同目的落空。
周某夫妻倆在如皋某鎮區生活,孩子讀完幼兒園后,考慮到孩子即將上小學,夫妻倆商議在如皋市區購買位置較好的學區房。在中介的介紹下,周某購買了王某的一處房產,如愿簽訂合同、給付完畢房款。交付房屋后,周某在給孩子遷移戶口時,發現購買的房產上原產權所有人王某尚未將戶口遷移出去。此時已是開學報名的前一天,即便遷移戶口也已經來不及,由此導致周某孩子無法在市區報名入學。由于周某與王某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戶口遷移進行了特別約定,周某遂以王某未履行合同義務為由訴至法院,要求王某承擔數十萬元的違約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既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已經對戶口遷移事項進行明確約定,雖然周某沒有積極催促王某及時過戶,但是戶口遷移手續乃是合同約定的王某必須積極履行的義務,約定期限內沒有遷移戶口,王某當然承擔違約責任,至于其抗辯說與周某之間存在口頭約定,已改變了過戶期限的說辭,由于證據不足法院無法支持,因此,法院最后判決王某根據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官提醒:近年來,如皋教育影響力和美譽度持續放大,家長們也把培養孩子成才作為頭等大事。為了讓孩子能在市區入學,一些家長會選擇購買市區二手學區房。與一般性的改善住房條件的目的不同,孩子入學需要提供住房證明,一旦在購房時對戶口遷移疏于約定,或在約定后未及時履行,都可能導致合同目的落空,由此引發不必要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