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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民眾的法律意識,引導轄區民眾養成自覺尊法用法守法的好習慣,7月11日上午,溧水法院洪藍法庭法官助理杜肇振深入民眾當中,為石湫街道向陽村的村民釋法明理,普及民法典知識。

活動中,結合農村地區特點,杜肇振向社區群眾講解了民法典立法的重大意義以及民法典的構成體系,向他們普及物權、合同、婚姻家庭、人身傷害、贍養繼承等與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知識。重點解讀了民法典中“離婚冷靜期制度”、“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離婚經濟補償適用條件”、“離婚損害賠償”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五大亮點及法定繼承、代位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區別、遺囑形式中的打印遺囑、繼承權法定喪失制度等與老年人權益保護相關的法律規定。

宣講中,杜肇振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詳細解讀民法典中侵權責任部分的亮點條款,如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中的“自甘風險”原則;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可以采取“自助行為”等,幫助群眾解決身邊的法律問題,引導群眾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達權益訴求。

民法典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溧水法院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制,依托“陽光溧法”法治報告團、“百名法官進百校”以及“法官進網格”等常態化工作,加大對民法典的普法宣傳教育力度,將法律知識通過專題講座、發放普法宣傳資料以及法律咨詢等形式送到群眾身邊,讓民法典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真正走進民眾心里,融入群眾生活,全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