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躲匿逃避?“拖延”專業戶?企圖“蒙混過關”?被執行人,真以為法院拿你們沒轍?近日,如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四起“拒執罪”自訴案件,對被告人陳某依法判處刑罰,四名討薪女工悉數拿到了被拖欠三年的“血汗錢”。

討薪未果,拿起自訴武器

2021年,四名女工分別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曾經的服裝廠老板娘陳某給付拖欠的款項,總金額共計3萬余元。金額雖不大,但對于外債纏身、風光不再的陳某來說,也頗有難度。執行過程中,陳某名下的一輛汽車被成功扣押。綜合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在執行干警的組織協調下,陳某當日各給付四人3000元,剩余欠款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約定于2022年1月15日履行完畢且四名女工同意暫不處置車輛。同時,執行干警出具《保管財產委托書》,委托陳某代為保管被查封車輛并明確告知其不得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等事項。

然而,約定的還款期限到了,四人不僅催討無果,同時得知陳某竟擅自將法院委托其保管的車輛質押給他人借款3萬元且用作他途。心急如焚的四人提出了恢復執行申請。面對執行干警的批評教育與再三提醒,陳某仍存有僥幸心理,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且拒不交出被查封的車輛。四人為盡快拿到欠款,申請了法律援助,并依法分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刑、執攜手,女工拿回“血汗錢”

法院受理這四起自訴案件后,合并開庭進行了審理。考慮到標的額較小且四人想要拿到“血汗錢”的迫切心情。刑事法官、執行法官決定攜手再次對陳某進行普法教育及誠信教育。陳某終于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寫下了履行承諾書。這一次,陳某沒有食言,7月1日四名女工悉數拿到了剩余欠款。

7月6日,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鑒于被告人陳某在判決前已向四名自訴人兌現全部案款,故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這場“曠日持久”的討薪“馬拉松”也終于落下了帷幕。

法官說法:守信我先行,失信法不容!這四起案件是申請執行人拿起自訴武器追究被執行人“拒執罪”的典型案例。近年來,如皋法院建立“自訴與公訴并行”的拒執打擊模式,暢通“拒執罪”自訴渠道,進一步完善打擊拒執行為的長效機制,確保對“拒執罪”精準高效打擊,在全社會營造懲治“拒執罪”的強大輿論氛圍,真正起到了執行一案、教育一批、影響一片的積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