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6月6日電(虞啟忠)非法采礦、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盜掘古墓葬……在6月5日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2021年度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十大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案釋法”,借以鞏固江蘇法院深化環境資源“9+1”審判機制改革,系統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實效,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初心使命。

2021年江蘇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11103件,同比增加19.59%,結案10942件,同比增加17.3%。共新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資源刑事案件1042件,審結1195件(含舊存),3415人被判處刑罰,251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涉環境污染類案件288件,涉非法捕撈類案件305件,涉野生動物保護類案件155件,涉非法采礦類案件215件,涉濫伐盜伐林木類案件46件,涉走私固體廢物類案件6件,其他案件180件。共新收環境資源民事案件5075件,審結5057件。其中,涉農村土地資源類糾紛案件3880件,涉水、電、氣、熱等資源類糾紛案件258件,涉環境污染類糾紛案件143件,其他案件776件。共新收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4713件,審結4425件。其中,土地類行政案件1095件、其他資源類案件531件、規劃類案件1952件、環保類行政案件185件、水利類行政案件42件、漁業類行政案件16件、林業類行政案件8件、其他案件596件。共新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61件,審結263件(含舊存)。其中,新收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6件,審結3件;新收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55件,審結260件(含舊存,其中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新收72件,審結51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新收180件,審結204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新收3件,審結5件)。共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10件,審結1件;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件2件,審結1件。

附: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