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在省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法院二級巡視員湯小夫介紹了江蘇法院穩步推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其中一組數據備受關注:全省法院納入專項行動治理范圍的42373家企業中,納入可退出清單的有23070家,納入需指導清單的9757家,納入應約束清單的9546家。目前全省已刪除企業失信信息5790條,將1516家企業退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500多家企業退出“黑名單”,有何含義?法院如何幫助企業修復信用紓困解難?

    記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底啟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以來,全省法院會同當地信用管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企業失信被執行人逐一排查摸底。

“我們根據企業的基本信息、納失情況、生產經營狀況、履行能力、執行案件情況等信息,建立了可退出、需指導、應約束三類清單。”湯小夫介紹。這三類清單有助于引導那些雖有失信行為但有主觀修復意愿的企業,主動履行法定義務或者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修復失信記錄。

退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意味著這些有存續發展前景的企業能夠得以更好地生存和發展。

    為了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提振信心,各地法院結合實際,形成了一些好的經驗做法:

    如南京中院根據企業失信程度,將失信企業區分為重點修復和一般修復兩大類;根據同一企業是否被多家法院納失,將失信名單清理難度區分為簡易清理和聯合清理兩大類,明確修復方案與序時進度,分類施策、逐步推進。又如無錫中院制定《刪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申請書》《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通知書》等制式文書,統一全市法院處置標準和方式。鎮江中院出臺《企業信用修復指引》,確定工作職責,明確工作流程,加強對下指導。泰州中院根據行政非訴執行案件數量多的特點,專門梳理此類案件,加強與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溝通,對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統一刪除失信。徐州中院在總結失信分級懲戒與守信激勵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失信寬限期制度,截至目前已有210家企業在寬限期內主動履行了義務,有效避免被納入失信名單,做到了“減存量”和“控增量”的同步推進。

    在以信用修復助企的同時,全省法院還厚植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蘇州中院出臺強化善意文明執行、保障中小微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穩企復產14項措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無錫中院、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兩則執行案例,入選最高院公布的12件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典型案例。無錫中院推動物聯網電子封條、電子監管系統提檔升級,完善“物聯網+執行”信息管理系統。目前,該市正在使用運行的電子封條超過300張,有效減少了執行強制措施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據湯小夫介紹,全省法院加強府院聯動,用好基層力量,努力推動形成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合力。目前1+4專項行動起步情況良好,取得積極進展。

    全省法院以企業信用修復“暖企”行動為牽引,以市場主體出清“助企”行動、善意文明執行“護企”行動、推進政務誠信“惠企”行動、執行信訪突出問題攻堅化解“安企”行動為支撐,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推動我省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社會信用總體水平持續提升。

    今年2月,省法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工作指引》,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嚴格依法規范法院執行行為。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省法院執行局局長朱嶸對《工作指引》進行了詳細解讀。

    《指引》分為六大部分,共28條,圍繞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價值的估算,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變更、解除及財產置換,以及違法違規查封扣押凍結的救濟程序等六個方面,全方位、系統性細化完善有關操作規程。

    朱嶸介紹了《指引》呈現的九大亮點:合理選擇查封財產,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置換,依法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等特殊賬戶的凍結措施,明確應予財產置換的常見情形,明確執行標的金額的確定標準,確立財產價值的估算方法,強化采取財產查控措施和核實財產線索的及時性,強化立案、審判、執行程序的銜接配合,暢通違法違規查封、扣押、凍結救濟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