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隨著二手房交易市場不斷完善發展,在房屋買賣過程中,雙方對房屋的權屬、質量、房價、傭金、物業、付款方式等均高度重視,合同的訂立也更趨嚴謹,細致。但是實踐中對買賣雙方的戶口遷移卻不被重視,因戶口而引發的購房隱患非常常見。一般表現為買賣雙方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買方也向賣方付清了房款。但買方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時才發現,賣方甚至更上手的戶口并未從已屬于自己的房屋中遷出,以致自己的戶口無法遷入。這樣一來,購房人支付了全額房款,取得了房屋產權,但自己的房子里還著陌生人的戶口。因此二手房的戶籍問題應當引起購房者的充分注意。

一、典型案例:今年2月,某公司員工小李為結婚通過中介購置了一套80平方米 的二手房屋,簽訂合同后,小李按約支付了房款,雙方即辦理了交房手續,并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小李入住后不久,即前往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申請遷移戶口,這時才發現自己所購買的房屋中賣方的戶口未遷出。于是急忙通過售房人留下的手機號碼與之聯系,但該手機已經停機,無法接通。于是小李又與中介進行聯系,中介表示除了售房人留下的手機號碼外也沒有其他途徑可以聯系上家。小李再次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表示根據規定該售房人沒有遷入地不能辦理遷出,在其未遷出前不能辦理小李的戶口遷入。至此,小李的戶口遷移成了其心中的隱患。

二、糾紛的原因:

1、在買賣過程中,對戶口遷移購房者不重視是主要原因。購房者在房屋買賣談判時,一般總是將談判的重點集中在房屋的產權、價格、地段、房型、樓層和朝向等方面,而忽略詢問該房屋內的戶口情況,有些在整個交易中根本無人提及,更談不上進行調查戶口情況等工作。正是看起來不怎么重要的戶口,可能引發嚴重的后果。

2、同時與中介的服務水平有著關聯,二手房交易中許多都有中介公司介紹并且代理有關手續,中介公司理應對戶口遷移的重要性有比較正確的認識。由于中介急于促成交易,往往忽略了對購房者必要的提示,從而導致該類糾紛不斷發生。

三、糾紛的危害:

1、一旦發生戶口糾紛,處理起來非常復雜。因為目前戶籍管理屬于公安部門的行政管理,不屬于法院的受案范圍,法院通常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僅以戶口遷移為訴訟標的的案件。而公安機關在處理戶口糾紛時,又受到戶籍政策的限制。比如,該房屋是賣方的唯一房屋,沒有其他的房屋可供遷入戶口,則無論買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機關都無法將賣方戶口強行遷出。相應地,買方戶口也就無法遷入。

2、二手房交易中戶口遷移糾紛日漸增多,有些直接影響子女的入托、入學等實際問題。戶籍是一個人在法律上的身份證明,在我國當前的現實生活中,公民的戶籍是公民本人從事某些行為的前提,同時也能夠為公民本人的許多行為提供便利。并且與公民本人的許多行為密不可分,戶籍能否遷移,必將對工作、生活、學習產生影響。

四、解決糾紛的途徑:

1、事前防范法

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出示戶籍本,通過審查戶口簿可大致了解戶籍情況,了解房屋上的落戶狀況,或者在交易之前,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詢房屋的戶籍情況記錄。

2、約定違約責任法

對于確有戶口存在的房屋,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應就戶口問題與賣方協商,約定適當的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比如,可以將所購房屋內全部戶口遷出作為付清全部房款的條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賣方未按時遷出戶口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這樣可以免除購房者的舉證責任。買方可以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和賣方約定戶籍遷出的時間,并且明確不遷出戶籍或延遲遷出戶籍的違約金,可以要求未按照約定遷移戶口的售房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解除合同。

五、小結:

中國的戶籍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因此戶籍制度在未來很長時間內將仍然存在,因此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由戶口而引發的糾紛就會繼續存在。因此,對已經存在的糾紛公安部門能否通過暫時將上家的戶口凍結、封存,再將下家的戶口遷入進來,等待合適的時機,再將上家的戶口遷出的方法暫時解決矛盾。同時人民法院在審理其他類型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涉及戶口遷移問題的,可以嘗試在進行調解工作中一并協調解決。二手房交易中戶口遷移方面的問題比較復雜,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還會出現很多新問題、新情況,還需要不斷總結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