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隨著南通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書的送達,一起因鑒定程序存在一定瑕疵或鑒定人員拒絕出庭接受質詢,而導致兩個鑒定機構分別作出的兩份傷殘鑒定結論均未能被法院采信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落下帷幕,法院判決被告趙某、曹某分別賠償原告徐某(女)醫療費、交通費490.78元、210.33元,并相互承擔連帶責任,同時駁回原告徐某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32168元的訴訟請求。

讀片結論前后不一

本案原告徐某系一名60歲的退休女職工。 200612131255左右,徐某搭乘被告曹某駕駛的轎車,途經328國道海安縣海安鎮海田路口由西向東行駛時,與被告趙某駕駛的由北向南左轉彎向東行駛的拖拉機發生交通事故。趙某所駕拖拉機前部,與曹某所駕轎車左側相撞,致曹某、徐某受傷,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20061228,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趙某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曹某負次要責任,徐某無責任。

事發當日,受害人徐某到海安縣某醫院門診治療,其主訴外傷后胸部疼痛半小時,經攝全胸片檢查,診斷為:左第3、5肋骨折并配藥服用。該院放射科主任劉某參與了攝片讀片工作。

同年1226,徐某再次到上述醫院復診,仍訴胸部疼痛不適,醫囑服藥、隨診。2007329,徐某又一次復診,并進行第二次攝全胸片復查,復查結果為:左第4-7肋陳舊性骨折。該院放射科主任劉某再次參與了攝片讀片工作。

雙方當事人就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引起訴訟。

初次鑒定遭到質疑

海安縣法院受理本案后,根據原告徐某的申請,委托海安縣某醫院司法鑒定所對徐某的傷殘等級進行了評定。司法鑒定所在鑒定過程中,未再重新攝片檢查,邀請了上述放射科主任劉某(原讀片人)等專業人士參與會鑒。

2007622,司法鑒定所作出鑒定意見書,該所對徐某于20061213在海安縣某醫院攝片的讀片結論為:左第35肋骨見不規則骨折線;對徐某于2007329攝片的讀片結論為:左第4-7肋陳舊性骨折,對位對線尚可,骨折線模糊。該所對此分析說明:被鑒定人徐某因交通事故受傷,致左第4-7肋骨骨折,經及時治療骨折愈合,目前為傷后近六個月,臨床治療終結。作出被鑒定人徐某因交通事故致左胸多肋骨折,其傷殘程度評定為十級的鑒定意見。

收到鑒定意見書后,被告趙某認為原告徐某200612132007329兩次攝片結論不一,間隔時間長達三個月,且鑒定時未再攝片,要求予以核實,確定徐某骨折的真實情況。

根據趙某的要求,徐某于2007713到海安縣中醫院進行第三次攝片檢查,結論是左側第4-7肋骨折復查所見。趙某對此仍有異議,并向法院申請要求至上一級醫院對徐某所攝三張X片進行重新讀片。本案三方當事人均表示同意到南通大學附屬醫院進行讀片。

根據法院的委托,南通大學附屬醫院于同年822對徐某的三張X片進行了會診讀片,結論是左側第3、4、5肋骨骨折。

200794,徐某至海安縣某醫院進行第四次攝片檢查,結論為左側第4、56肋骨陳舊性骨折。

200795,應相關當事人的要求,徐某至南通大學附屬醫院重新進行第五次攝片檢查,結論為左側第3、4、5陳舊性骨折修復表現,余肋骨未見明顯陳舊性骨折表現。

傷殘等級重新評定

盡管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反復攝片檢查,當事人的意見仍未能統一到司法鑒定所的鑒定結論上。被告趙某申請對原告徐某的傷殘等級重新進行鑒定。海安縣法院遂委托南通市某醫院司法鑒定所對徐某的傷殘等級重新進行評定。

在第二次鑒定過程中,徐某接受了第六次攝片檢查,并作活體檢查。南通某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時,參閱了徐某治療過程中的相關門診病歷、診斷報告單,并對徐某在海安縣某醫院、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南通市某醫院的攝片進行了讀片:徐某20061213胸部平片示:左第3、4、5Fr;徐某2007329左胸肋正斜位片示:左3-6肋陳舊性Fr;徐某200795南通大學附屬醫院胸部平片示:左345肋陳舊性Fr;徐某20071016南通市某醫院胸部正斜位片示:左3、45、6肋腋段陳舊性Fr,并對徐某進行了活體檢查。鑒定分析說明認為:被鑒定人徐某因交通事故致左側多發性肋骨骨折,活體檢查時其左側肋骨攝片復查,證實其左第34、56肋腋段骨折存在。20071017,該所作出法醫學檢驗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徐某左第34、5、6肋腋段骨折,評定為十級傷殘。

鑒定人員拒絕出庭

被告趙某對南通某醫院司法鑒定所的鑒定意見仍不能接受,向法院申請對本案作出過鑒定意見的兩個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員出庭接受質詢。經法院書面通知,南通某醫院司法鑒定所未派人出庭接受質詢。海安某醫院司法鑒定所指派華某、張某出庭接受質詢。

  華某、張某表示對原告徐某的傷殘鑒定是依據徐某200612132007329在海安縣某醫院所作的攝片,未進行重新攝片檢查。鑒定中,某醫院放射科主任劉某(原讀片人)作為該所的聘用會鑒人員進行了讀片。在對徐某進行活體檢查時,是由該所的聘用人員張某某和華某一起參加的。

針對華某、劉某的解釋,審理中進一步發現,關于活體檢驗問題,在該所的法醫臨床學的檢查記錄上只有張某某的簽字,并無華某的簽字。同時發現,參與會鑒或鑒定的張某某、劉某并無鑒定資格。

案件審理一波三折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讀片結論、鑒定結論一直得不到當事人的一致認可,反復攝片、鑒定,本案不僅由簡易程序改為普通程序審理,而且法院先后對本案進行過五次庭審。

庭審中,原告徐某訴稱,我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經過兩次司法鑒定均鑒定為十級傷殘,現要求被告趙某、曹某除賠償我醫療費、交通費等損失外,賠償我殘疾賠償金2816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4000元。

被告趙某辯稱,事故發生是事實,原告徐某身體損害部位不明確,多次攝片的讀片結論不一,且兩次鑒定不是程序有瑕疵,就是鑒定人員未出庭,故而認定徐某構成十級傷殘缺乏依據,請求法院予以審核。

被告曹某辯稱,事故發生是事實,對交警的責任認定書沒有異議,原告徐某主張的損失有不實之處,請求法院予以審核。

兩次鑒定均被否決

海安縣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徐某在本起事故中受傷,有獲得醫療費、交通費等損失的賠償權利,兩被告在事故中分別承擔主、次責,原告無責任,二被告應按責賠償原告的全部損失,被告趙某與被告曹某之間責任分擔比例確認為73。鑒于二被告共同的行為相結合引發事故,故二被告依法應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本案原告徐某是否構成傷殘等級問題。盡管海安某醫院、南通某醫院的鑒定結論均認定原告徐某構成十級傷殘,但鑒定中讀片結論一個是左第4-7肋陳舊性骨折,一個是左第34、5、6肋腋段骨折,前后矛盾。另從程序角度而言,二個鑒定結論均存在一定問題。

從海安某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人員到庭接受質詢的答復中可以看出,該所在對原告徐某進行傷殘鑒定時,參與鑒定或會鑒的人員張某某和劉某并不具有鑒定資格,且劉某作為某院放射科的主任曾參與過原告徐某二次攝片的原讀片工作,其參與鑒定讀片難以避免先入為主,不符合回避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時,在200612132007329的二次攝片的讀片結論不統一的情況下,該所對原告徐某未再次進行攝片檢查,就作出了原告徐某構成十級傷殘的鑒定結論,其鑒定依據不足。綜上,海安某醫院司法鑒定所的鑒定存在明顯程序瑕疵,對其鑒定結論不予采信。

南通某醫院司法鑒定所在本案鑒定程序上雖然是合法的,但由于該所經法院書面通知后,未出庭接受當事人的質詢,未能對其所作的傷殘鑒定作出合理的解釋,故其認定原告徐某左第3、45、6肋腋段骨折,評定為十級傷殘的鑒定結論,亦難以采信。

審理中,由于被告趙某對攝片、讀片結論存在異議,征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兩次到南通大學附屬醫院進行讀片,兩次讀片結論均為左側第3、4、5肋骨骨折。綜合幾家醫院的的讀片結果,原告徐某的肋骨只能認定為左第3、4、5后肋骨折;對照人損傷殘等級的標準,原告徐某不構成傷殘,其所主張的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前述判決。

一審判決后,原告徐某不服提出上訴。南通中院審理后認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原審判決并無不當。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判后釋明法理

評析:本案看似簡單,但實質上涉及程序問題對案件實體判決的影響問題:一是鑒定人員資格問題,二是鑒定人員回避問題,三是鑒定人員出庭接受質詢問題。

關于資格問題。司法鑒定人是指按照《司法鑒定人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并經年度注冊的人員。根據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員應當嚴格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所核定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執業類別開展鑒定業務;行為人不具備司法鑒定人執業資格或者超越執業類別的,司法鑒定文書無效。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試行)》第21條和第27條規定,同一司法鑒定事項應由兩名以上司法鑒定人員進行;司法鑒定機構對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或者對鑒定結論有重大分歧意見時,應當由司法鑒定機構主管業務負責人主持會鑒,或者在聽取專家意見后再作出結論,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在案。從本案情況來看,首次鑒定中,參與鑒定人員張某某和劉某并不具備鑒定資格,活體檢查記錄只有張某某一人簽字,這些都不符合基本鑒定規則要求。

關于回避問題?!端痉ㄨb定程序通則(試行)》第12條同時規定:“司法鑒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不自行回避的,委托人、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司法鑒定公正的。”現代回避制度一項原則要求就是行為人不能“一身兼兩職”,以避免先入為主,影響鑒定公正。如同參與偵查人員,不得參與審判一樣,原讀片人員如果再參與鑒定中的讀片,類似于“一身兼兩職”,一旦否定原讀片結論,很可能影響其職業信譽,故而其與鑒定結論存在一定利害關系,難以避免先入為主,理應主動回避。從本案情況看,首次鑒定中,放射科主任劉某曾經參與原讀片工作,讓其再次參與會鑒讀片工作,難免讓人產生合理懷疑,不符合回避的要求。

關于出庭問題。長期以來,司法鑒定人員不出庭成為司空見慣的現象。事實上,法律本身并沒有規定鑒定人員必須每案出庭,因為每案出庭不符合訴訟經濟原則,浪費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只要鑒定本身沒有明顯程序問題,案件各方當事人對鑒定未提出異議,法庭未通知鑒定人員出庭的,鑒定人員可以不出庭,法官同樣可以采信鑒定結論?!端痉ㄨb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司法鑒定人員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構的要求按時出庭;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并依法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回答司法鑒定相關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19條規定:“鑒定人應當出庭接受當事人質詢。鑒定人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出庭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書面答復當事人的質詢。”這些規定表明,法庭發出出庭通知后,司法鑒定人員除具有無法出庭的特殊原因外,必須一律出庭,否則鑒定結論很難被法庭采信。從本案情況看,當事人提出要求鑒定人員出庭的申請后,法庭已向二次鑒定的鑒定人員發現出庭通知,但第二次鑒定的鑒定人員卻拒絕出庭接受當事人質詢,其鑒定結論的準確性值得合理懷疑。

鑒定機構的鑒定程序問題,影響到鑒定結論的采信,并最終會影響案件的實體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1條規定:“人民法院委托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當事人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和理由的,可以認定其證明力。”鑒定機構程序上的不合法性,自然給當事人否定鑒定結論提供了足以反駁的理由,輸送了“炮彈”,一審法院判決未采信兩份鑒定結論,依據充分。

 

[法律鏈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