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出老千”賭博 犯詐騙罪被判刑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院 張文君 孫潔 發布時間:2022-04-21 瀏覽次數:7472
雖然賭博的危害不言而喻,但總有賭徒抱著僥幸心理想發一筆橫財,殊不知贏錢心切更易掉進詐騙陷阱。近日,海安法院就審理了一起設賭騙局案,系三男子合謀在打牌過程中利用作弊的方式騙得錢財,三人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至一萬元不等。
2020年6月16日晚上,馬某接程某電話,說是想要找幾個人一起打牌。馬某就聯系了丁某和楊某,三人計劃在賭博過程中做手腳以來騙取程某的錢款。后四人聚齊后用“打牛牛”的方式進行賭博。過程中,丁某、馬某負責在洗牌過程中做手腳,楊某負責按照約定的手法進行切牌以配合丁、馬二人,三人利用這種方式控制輸贏機率,最終騙取被害人程某錢款人民幣82780元,后三人將8萬余元瓜分。
2020年10月12日,程某聽朋友說丁某會在打牌中做手腳,便發覺事有不對,遂向公安報案。海安市公安局于2020年10月12日以賭博治安案件受理,并于2020年11月26日電話通知馬某、當面傳喚楊某至公安機關接受詢問,經詢問,二人均主動交代了上述利用在賭博中作弊方式騙取程某財物的事實。2020年12月16日,丁某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亦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案發后,三名被告人的家屬代為退賠了被害人程某的損失。
另查明,2020年6月17日凌晨,被告人丁某又單獨與程某在同一地點以“打牛牛”的方式進行賭博,期間程某輸給丁某人民幣10萬元。海安市公安局于2021年10月10日對被告人丁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收繳賭資十萬元(未履行完畢)的處罰。
海安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丁某、馬某、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馬某、丁某、楊某在共同犯罪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各自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其中,被告人楊某作用小于被告人馬某、丁某,系作用較小的主犯,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考量被告人馬某、丁某、楊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監管條件,對三被告人均可適用緩刑。最終根據刑法、刑訴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俗話說“十賭九輸”,賭博中往往隱藏著很多不為人知的伎倆。賭博既敗壞社會風氣,又擾亂社會治安,法律明文禁止。因此,要遠離賭博,不要等到因賭博而傾家蕩產再追悔莫及,牢記美好生活需要腳踏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