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乘坐電梯滑倒 都是廣告布惹的禍
作者: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薛子裔 發布時間:2019-03-18 瀏覽次數:752
近日,家住連云港市高新區某小區的王女士長舒了一口氣,母親張老太因前年乘坐電梯滑倒摔傷的事情總算有了結果。一年多來,因為這件事,與物業公司、裝修公司打了一場官司。目前,官司贏了,物業公司主動給了賠償款,裝修公司的賠償款也在申請執行中。
2016年,王女士在母親的資助下購買了高新區某小區的一套房子。2017年8月,拿到鑰匙后,張老太甭提有多高興,小區環境好,買房的時候房價也不貴,老太隔三差五地去房子里看看,盤算著如何在裝修房子時既省錢又裝得上檔次。11月18日下午,老太接到物業公司的電話,說房門沒關好,老太急忙趕回去。看到電梯快要上樓了,老太腳步加快了些,沒太注意腳下,結果被電梯口地面處某裝修公司放置的廣告布滑倒,電梯里的乘客急忙將老太攙扶進入電梯。隨后,老太找到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將老太送到醫院檢查。當天,老太沒有住院。兩天后,老太要求物業公司給說法,雙方發生沖突,在民警協調下,裝修公司的老板王某將老太送醫院治療,老太胸12椎體壓縮性骨折,住院七天,花了醫藥費三萬多元。
出院后,老太在家人陪同下,多次找到物業公司、裝修公司協商人身損害賠償事宜,各方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18年4月,老太一張訴狀將物業公司、裝修公司、開發商一并告到連云港開發區法院,要求三被告連帶賠償各項損失4.8萬余元。
法官首先排除了開發商的責任,小區早就竣工驗收并交付業主使用了,房屋及附屬設施沒有質量等問題,張老太受傷與開發商沒有關系。物業公司和裝修公司誰的責任大、誰的責任小呢?裝修公司在電梯門口張貼廣告布,廣告布的正面雖有防滑效果,但廣告布與地面接觸的一面未能與地面粘貼牢固,這是導致老太滑倒摔傷的主要原因,裝修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物業管理人有義務保證樓內居民及訪客的通行安全,裝修公司的廣告布張貼了一個多月,物業公司既未及時制止,也未及時清除,放任危險產生,未盡到管理義務,對老太的摔傷承擔次要責任。老太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電梯周邊環境較為熟悉,老太快步趕乘電梯滑倒受傷,未盡到謹慎注意義務,對自身損害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法院綜合案件事實和各方的過錯程度,判決裝修公司承擔60%的責任,物業公司承擔30%的責任,老太自擔10%的責任。扣除墊付的醫療費,裝修公司應向老太賠償24727元,物業公司賠償11965元。案件判決后,裝修公司不服上訴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