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在全國推行以來,頭盔一時間成了“香餑餑”,價格水漲船高,與此同時,微信群、朋友圈也出現了售賣頭盔的新騙局。近日,惠山法院審結一起以售賣頭盔為幌子的詐騙案。

5月18日,梁某發現頭盔價格飆升后,動起了歪腦筋。他在一個買賣頭盔的微信群里發布了一個廣告:“出頭盔,有普通的和哈雷的,數量少,手慢無。”不久便有人添加了梁某的微信,詢問有無現貨。梁某立刻在朋友圈里挑了幾張頭盔照片發過去,并謊稱有2000個庫存,與對方約定31元一個,如果預定貨物需要支付1萬元定金以及2000元誠意金。當對方向梁某索要頭盔照片、合格證信息,詢問頭盔貨量等問題,梁某均采用朋友圈盜圖、百度下載圖片的方式應付。發現對方再三猶豫后,梁某發送了從朋友圈偷來的包裝頭盔視頻,表示還有別的買家在等著訂貨:“現在貨很搶手,如果你不要就要賣給別家了!”看到梁某營造的“供不應求”的假象,對方最終付了6500元訂貨款。梁某收到錢后,用電腦合成技術自己制作一段發貨視頻,發給買家,并用百度隨便找了一個杭州附近的倉庫,讓買家自己提貨。

隨后,在等待收貨的日子里,每當買家提出要求的時候,梁某都用各種借口搪塞過去。直到5月21號,買家發現梁某不再回答任何問題,并刪除了自己的微信,才發現上當受騙,立即報警。公安機關很快將梁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官后語:

前段時間口罩詐騙的教訓還歷歷在目,就又有人栽進了頭盔詐騙的圈套。犯罪分子明明手頭沒貨,還故意制造緊俏行情,利用訂貨周期進行詐騙,讓買家先打款交定金,有的收到定金就拉黑,有的還要繼續騙貨款。法官提醒,頭盔銷售有嚴格的質量標準和物流要求,不能通過簡單發幾個朋友圈就確認對方是正規廠家。確實要做頭盔生意,應盡量通過實體商家或者正規電商平臺下單,不可盲目購買或者點擊對方發來的不明鏈接輸入個人信息,要多方核實賣家身份及貨品來源。如果不慎被騙,應保存相關聊天記錄、轉賬截圖、賬戶信息等證據,并第一時間報警。此外,做頭盔生意還應注意,切勿盲目囤貨,也不可銷售不合格、不達標的頭盔,擾亂市場和社會秩序,一旦違法犯罪,將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