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朱某犯詐騙罪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抖音”抖來的“同城人”

被害人范某喜歡刷抖音消遣生活。2019年7月,一朱姓女子通過抖音加其微信聊天,自稱在南通某醫(yī)藥公司上班,任企劃部經理。

后續(xù)聊天中,兩人相約在南通見面看電影吃飯,范某用抖音直播介紹朱某是他女朋友,范某前女友小美發(fā)現(xiàn)后,在抖音上對朱某實施“國罵”,范某因此與小美發(fā)生爭執(zhí),隨后刪除朱某。

天上掉下個“林妹妹”

沒過幾天,又一個抖音號要加范某微信。對方自稱小靜,復旦大學畢業(yè),在南通附屬醫(yī)院上班,父母是做化工生意的,并發(fā)來自己的照片。范某見照片上的小靜面容姣好,覺得兩人有差距,不太想談。小靜說認識范某之前的微信好友朱某,讓其重新加朱某微信。朱某確認小靜在附院上班,范某更覺得雙方差距太大,不敢高攀,主動刪除小靜,可對方又加回來。這樣一來二去,兩人就開始戀愛了。

從2019年7月24日開始,小靜以要吃甜品、吃水果、購買蘋果耳機、手機丟了、到商場買衣服等多個理由讓范某轉錢。至2019年9月7日,范某一共轉給小靜12萬余元。相處過程中,范某多次要求視頻聊天,小靜說在家里不方便。范某覺得兩人戀愛這么長時間,都沒有見到小靜本人,兩人發(fā)生爭吵后,范某再次刪除了小靜的微信。

朱某打電話告知范某,說小靜要割腕自殺。范某立即報警,民警趕到范某提供的位于崇川某小區(qū)的小靜住處,發(fā)現(xiàn)該房為毛坯并未銷售。范某再次添加小靜微信詢問上述情況,小靜回應說其本人在上海。后范某雖又陸續(xù)小額轉賬給小靜,但總覺得有什么問題,就不再熱戀。

原來李鬼就是李逵

此時,朱某及時補位,又開始與范某談戀愛。范某回想第一次轉錢時,其看到小靜微信實名認證是朱某,當時小靜說自己微信綁定的賬號是其母親的;又說朱某認識她哥哥,她哥哥幫朱某還信用卡,然后綁定了朱某的賬號。范某懷疑朱某和小靜合伙騙他。朱某矢口否認,再加上朱某和小靜語音聊天時聲音不一致,范某沒有深究,依然相信小靜這個人存在。不到一個月,范某、朱某再次分手。

2019年12月,范某將小靜的照片發(fā)到抖音上,有人認出來是湖南的一個網紅。事情就此敗露,因疫情等原因,范某于2020年4月報警。

經偵查,原來朱某與小靜系同一人。扮演朱某時,她用如皋話和范某聊天。扮演小靜時,她用普通話和范某聊天,語氣也不一樣。之前騙取的相關錢物也被朱某揮霍一空。

如皋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朱某于2019年7月至9月期間,使用微信虛構名叫“小靜”的女子,與被害人范某談戀愛,騙取被害人范某通過微信轉賬共計人民幣124127元。期間,微信賬戶轉賬返還給范某共計人民幣219元。被告人朱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當事人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