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多部門調解 30年糾紛心結終化解
作者:金湖縣人民法院 鮮啟華 劉國旗 姚彥祥 發布時間:2021-04-01 瀏覽次數:899
都說“遠親不如近鄰, 近鄰不如弟兄”,但相處久了,無能近鄰還是弟兄難免產生一些摩擦和糾紛。金湖縣銀涂鎮就有這么一個親兄弟,因為家庭購置房屋和宅基地使用引發了弟兄兩家長達30多年的矛盾糾紛。3月26日,在縣司法局矛調中心、縣信訪局、縣國土分局、基層法庭、鎮黨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復連村委會等多部門的聯合調解下,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原來,家住銀涂鎮復連村的張氏親兄弟, 1990年老大結婚時, 父親買了人家的房子把兒子結婚, 兄弟分家時,老大承擔了7000元債務。1997年老二成人, 父親在集鎮砌了樓房把老二結婚, 并將老二戶口遷到集鎮。父親去世后, 老二于2013年將戶口又遷回復連村, 戶口遷回后, 老二在母親居住宅基地栽了樹木。關于兄弟兩為購房、宅基地問題就一直有糾紛。2018年為其母親房屋修繕,雙方互相指責,各不相讓。2020年12月老二要出售在母親宅基地樹木, 遭老大和母親阻攔,前后多次發生不愉快,矛盾不斷升級:爭吵、謾罵、甚至拔打了110。老大認為:老二己到集鎮砌房, 且戶口遷出, 不可享受老宅基所有權和使用權;老二認為:集鎮砌房才將戶口遷出, 遷出不久又遷回, 老宅基應有本人一半, 自已栽樹自己受益, 理所當然。為此矛盾焦點,經鎮、村、組和相關職能部門多次協調未果。
今年3月,銀涂鎮調委會向縣人民調解委員會遞交聯合調解申請。接到申請后,縣人民調解委員會牽頭及時組織縣信訪局、縣國土分局、基層法庭、鎮黨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深入事發現場,調查取證、核實情況。認為弟兄兩家長達30多年的矛盾糾紛, 是因為父親在世為兩個兒子購房結婚時, 沒有在家庭內部進行很好溝通, 導致兄弟、婆媳、母子相互猜疑。在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況后,于3月26日,現場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調解員讓雙方當事人充分發表個人主張和訴求,把心中的疑惑擺在面上,耐心細致地與當事人進行溝通,擺事實、講道理、釋法律,分析利弊,共商解決方案。在長達4個小時的調解、規勸下,雙方當事人終于做出了讓步,老二同意在母親宅基地樹木岀售款把6000元給母親, 今后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老大對父親在世時為老二在集鎮購房等相關經濟不再過問和猜疑,雙方當場簽訂協議,握手言和。一場困擾雙30多年的弟兄糾紛就此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