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開門營業前,本想好好裝修一番,不料裝修公司未完工提出加價,雙方爭執不下,工程停工,商鋪老板無奈又找來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導致開業延期造成損失,于是打起了官司。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這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促使被告裝修公司當庭兌現5000元違約金。

 “2019年5月底簽訂《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約定工期一個月。我按約支付了裝修款,但裝修公司在還有很多項目沒做完的情況下,單方停工且無故提出加價。”庭審中,原告商鋪老板陳述,自己每月需承擔6000元左右的房租及管理費,多次催促被告復工無果,為防止損失繼續擴大,不得不另付費委托第三方完成后續施工。

一段提交法庭的錄音證據顯示,在與原告通話中,被告裝修公司法人稱,“我說句心里話,你讓我不賺錢可以,你讓我貼幾千塊錢裝修我肯定不裝”,原告稱“你不裝的話放在那里,別人也不好做”。被告法人稱“可以,你找別人做”,原告稱“我找別人做,那你要寫一個條子給我,就是終止合同”。被告稱“可以,終止合同也可以”。

之后,被告一直拒絕辦理解除合同事宜,原告訴至法院。庭審中,雙方一致確認,原告已支付裝修總價款6萬元。被告停工且終止合同構成違約,給原告造成實際損失。

承辦人表示,根據法律規定,違約金和實際損失不應同時主張。原告遂提出:請求確認雙方合同解除;被告支付單方終止合同違約金1萬元。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解除。;被告裝修公司支付原告違約金5000元,當庭履行完畢。

【法官連線】

裝修公司中途加價而且不滿足就拒絕進場繼續施工,許多消費者都碰到過這樣的情形。承辦人提醒,盡量選擇正規的、最好是有資金監管的裝修公司。目前,有的裝修公司已引入第三方資金監管模式,即消費者預付的工程款系存入第三方資金監管平臺,待相應部分工程完工并通過驗收后,再由資金監管平臺打入裝修公司賬戶。建議消費者選擇有資金監管的裝修公司,或者通過購買裝修保險的方式,防范風險,減少經濟損失。

此外,要預防“套路式”優惠。部分裝修公司以低價裝修套餐、預存款按比例折抵工程款等方式,吸引消費者提前墊付更多資金從而換取優惠。但這樣一來,也增加了消費者的風險。消費者面對這樣的優惠應理性做決定,警惕不合理的低價套餐。

訂立裝飾裝修合同時,注意合同條款中針對雙方的權利義務規定是否相對等。部分裝修公司會在合同中設立格式條款削弱自身義務或免除責任。消費者可在合同中對裝修公司可能違約的各類情形進行違約金標準、數額的具體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可通過主張違約賠償來實現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