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還在子不養?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柳小進 陸婷婷 發布時間:2021-03-03 瀏覽次數:806
最近,電影《你好,李煥英》火了,影片講述了賈曉玲和李煥英的母女親情故事。賈曉玲從出生起就是讓媽媽李煥英操碎心的孩子,而好不容易等到她考上大學,媽媽卻被迎面而來的汽車撞倒,這部影片以喜劇式的講述方式訴說了一個“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悲傷內核,引起觀眾廣泛共鳴。同樣是悲傷的親情故事,在我們法庭卻經常上演著“親還在子不養”的另一番讓人唏噓不已的鬧劇。
熊某和劉某婚后共生育三子一女,均已成家立業。兩人現在都是九十余歲的高齡,年老體弱,生活幾乎不能自理。關于兩位老人的贍養問題,四名子女曾經協商達成過協議,每人輪流贍養兩位老人一個月。但是在履行了近一年后,子女之間為了接回老人居住的問題發生了爭執,老人再次面臨著子女無人愿意接回家贍養的窘況,無奈之下只能寄養到托老院,現將四位子女起訴到如東法院要求他們每人輪流贍養三個月,否則每人每年定期給付托老院7000元。庭審中,有的子女認為老人是殘疾軍人,有撫恤補助、養老保險金,不需要他們出錢贍養,有的子女認為老人以前偏心,現在要求大家共同撫養不公平。
如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和醫療費用的權利。熊某、劉某現雖有部分收入來源,但生活不能自理,需隨子女共同生活,并照料起居,四子女本應按一定順序,將兩老人接回。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接回,亦應妥善安置。最終判決:1、熊某、劉某輪流隨四子女各共同生活三個月;2、如果四子女不能按時接回熊某、劉某,則熊某、劉某至托養機構寄養,期間費用由怠于履行的子女承擔。
都說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父母高齡健在,本應是子女最大的幸福,電影中的賈曉玲多么希望李煥英還健健康康的活著。但是本案中,四名子女面對高齡父母相互推諉、怠于奉養,直至父母訴至法院。法院作出的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判決,保護了老年人權益,彰顯了法治權威,同時也維護了道德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