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的父愛,非婚生子女的權益誰保障?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陳勝楠 發布時間:2021-07-29 瀏覽次數:903
十七年未曾見過親生父親,非婚生的小剛與母親相依為命??释笎鄣男傇鹪V生父王達要求其履行撫養義務,但王達的缺位再一次傷了母子的心。母親洪英作為原告又一次起訴王達,要求兒子隨被告王達共同生活。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通過種種努力,妥善化解了這起變更撫養權糾紛。
由愛生恨,婚外情結苦果
十多年前,洪英認識了來自南通通州的王達,盡管兩人當時都已有了家庭,但仍生下一子取名小剛。之后,洪英與王達簽訂《協議書》,約定小剛由洪英撫養,王達一次性補償小剛撫養費及其他費用七萬元。此后,洪英帶著小剛至陜西共同生活至今,期間王達未曾聯系母子二人。
洪英含辛茹苦獨自一人撫養孩子,誰料小剛進入青春期后性格逐漸變得孤僻,2020年被診斷患有憂郁癥。洪英亦被生活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自己也多年患有抑郁。心力交瘁的洪英無力獨自支付小剛的生活、學習費用,故訴至通州法院平潮法庭請求王達支付撫養費,經過一審、二審,生效判決書確定王達應支付小剛的部分撫養費,并每兩周與小剛通話、視頻一次,寒、暑假至小剛處各探望小剛一次。但王達未完全履行應盡的義務,對非婚生子小剛更無關愛照顧,導致洪英母子與其矛盾更加尖銳。2021年,洪英以變更撫養權為由訴至法院,三次庭審中均情緒激動。
7月初,洪英在多次尋找王達未果的情況下,攜帶管制刀具至王達弟弟王二家打砸鬧事,甚至點燃了沾滿香蕉水的拖把扔向王二家,鬧得左右鄰居人心惶惶,幸好未造成損失。
對癥下藥,庭所聯動巧調解
“我被派出所拘留了”,承辦法官宋學慶突然收到洪英的微信留言,立即向庭長朱洪匯報。怎樣才能化解洪英的心結,經過對案情的梳理分析,朱洪認為,最大程度地保障非婚生子小剛的合法權益,才是解決矛盾的關鍵。
7月7日下午,平潮法庭朱洪庭長、派出所成鶴銀所長以及承辦法官宋學慶共同在平潮派出所調解室與洪英談話,洪英當時偏激易怒情緒難以控制,拒絕溝通,話里話外都是自暴自棄、一頭走到黑的想法。如何“撥云見日”,庭長、所長果斷抓住孩子這個關鍵點,“以平等心做調解、以同理心解千結”,表示對洪英的理解,在三位調解員的開導下洪英終于愿意調解。
因為王達在外省,當天由其弟弟王二和姑父陳某到場參與調解。面對洪英百萬元的補償要求,王家人表示無法答應,調解陷入僵局。
此時已至晚上8點多,調解室外漆黑一片,難道真的要把這個單親母親關入監獄嗎?那千里之外仍在上高中的小剛該怎么辦?父母的過錯為何要讓孩子的未來陷入黑暗?庭長、所長決定,先暫停調解,讓干警帶著洪英去吃晚飯,正好也讓王家人冷靜冷靜。
趁著這個空檔,朱庭長、成所長展開“背對背”調解。成所長先是對洪英的情緒激動善言軟化,引導其說出內心的真實想法;面對王家人,朱庭長則軟硬兼施,對洪英與王達之間的陳年舊賬用道德規范、公序良俗釋法說理。宋學慶法官則準備了多種調解方案由雙方平衡選擇。洪英一再強調孩子抑郁缺少關愛,宋法官創新性提出除了父母的關愛,王二作為叔叔、姑父陳某作為小剛的姑爺爺都可以跟小剛保持聯系,只要小剛愿意,派出所和法庭的干警都愿意在案件結束后關心小剛的學習和生活,當地的婦聯組織也會積極輔導孩子心理,共同幫助小剛健康快樂的成長。
當晚10時30分左右,洪英終于留下悔恨而感動的淚水,表示只要王達補償孩子20萬元、王家人能關心聯系小剛,她不會再作出任何過激的行為,并向王二就自己的打砸鬧事進行誠懇的道歉。朱庭長、成所長也松了口氣,叮囑王家人將調解情況反映給王達,盡快將補償款支付到位,盡到做父親的責任。調解一直持續到凌晨12時,王達仍未下定決心。
圓滿和解,非婚生子女權益得保障
次日上午9時,平潮派出所干警帶著洪英來到平潮法庭,朱洪庭長、宋學慶法官再次約談王家人,經過上午三個小時的調解工作,原告洪英與被告王達終于達成一致意見。
由于王達在外省工作,不便于趕回南通,于是雙方通過支云網絡庭審系統參與調解并簽字確認。在網絡視頻中,王達也冷靜了許多,宋學慶法官再三叮囑他要繼續履行之前生效的判決書,并且就今天達成的調解也要嚴格執行,給予孩子應有的父愛。王達當場承諾,經過這兩次訴訟,他從內心里也進行了深刻反思,王家長輩會共同監督他盡到做父親的責任,王二和姑父陳某也將20萬元現金當場交付給洪英。
此時,這位不遠千里來到平潮的單親母親終于露出了笑容,她說孩子7月9日就要放暑假了,現在她終于能回家告訴兒子,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在關心他。了解該情況后,宋學慶提議干警一起捐款籌集洪英回家的費用,并且當場為洪英購買了火車票。此外,由于早上下著大雨,派出所干警表示會負責將洪英送到火車站。見此情景,洪英再次感動的流下淚來,她說來的時候沒想活著,不曾想能遇到這么多好人,她回去一定要教育孩子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法官說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與生身父母有直接的血緣關系,是直系血親。父母基于親子關系對子女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不論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應履行相應的義務。非婚生子女也是社會的成員之一,民法典賦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的待遇。大部分非婚生子女缺乏溫暖和諧的成長環境,但孩子是無辜的,不該把大人的錯強加在孩子身上,更不能讓“非婚生”的標簽毀掉孩子的未來。孩子本就已經失去了完整的愛,做父母的更要去想辦法修復與孩子之間的感情、去彌補自己所帶來的傷害,共同培育孩子健康的心理人格,為孩子營造一個溫暖和諧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