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協助14名民工討回欠薪27萬元
作者: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 陳文勇 吳安娜 發布時間:2017-12-08 瀏覽次數:1634
5天時間,在丹徒法院陳文勇法官的協助下,李某等14名民工拿到了自己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資。發還當日,為表達感謝,李某等人將兩面大紅錦旗親手送到了法官陳文勇和執行干警張海豹的手中。
2014年10月,發包公司將涉案廠房發包給許某個人建設,后許某將其中的部分工程轉包給花某實際施工,在施工過程中,花某雇傭李某等14名農民工。施工結束后,由于許某個人無相應建筑資質,原告認為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為此許某起訴發包公司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發包公司起訴許某要求支付涉案工程的修復費用,雙方經過多次調解均無果。基于上述糾紛,花某等人一直無法拿到工程款,致使14名農民工的27.5萬元工資經過三年追討仍然無果。
11月30日下午,李某等人找到承辦人,在了解了來龍去脈之后,陳法官第一時間與發包公司負責人吳某及許某、花某取得聯系,并于當天下午五點趕到涉案工地進行實地察看并做調解工作。開始雙方態度堅決,堅持要求按正常法律程序辦理,不同意調解,李某等農民工見狀,情緒非常激動,要求拆除廠房,變賣廠房的鋼材沖抵工人工資,承辦人見狀立即勸阻李某等人,并對李某等人進行批評、教育。
隨后,承辦人再次與吳某、許某、花某進行溝通,經過長時間的談話,雙方同意從工程款中扣除17.7萬作為修復費用,發包公司負責人吳某也同意2017年12月4日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2017年12月4日上午,花某等人拿到了全部工程款,承辦人積極協助李某等農民工從花某手上順利拿到了全部工人工資27.5萬元。
近年來,為了應對年底農民工追討工人工資問題,丹徒法院積極貫徹國家、省、市、區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和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有關要求,為農民工開通審執“綠色通道”,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切實解決拖欠企業工程款問題,依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