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王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數罪并罰,被海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嚴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2019年5月,王某在蘇州市吳江區委托他人偽造了3份資質文件后,交與海門某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前期承接該公司的項目部彩鋼房驗收及承接海門某路橋瀝青拌和站鋼結構工程。王某承接工程后,又轉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施工人員嚴某,嚴某又雇傭沒有資質的勞務人員李某某、張某某、趙某某、陳某某四人來到海門某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瀝青拌合站鋼結構圍擋工程施工現場,進行C型綱拉筋固定作業,李某某與張某某在攪拌罐西側,趙某某與陳某某在東側作業。 

2019年7月8日, 李某某腳踩已安裝完畢的C型鋼,攀爬至頂部朝下第二跨位置,將安全帶系在頭頂的C型鋼上,高度為30米左右。16時10分左右,正在進行拉筋固定作業的李某某因安裝完畢的C型鋼螺絲螺帽脫落,突然從高空摔下,墜落至地面,經醫生現場診斷,李某某已經死亡。

經海門法院審理認為,蘇州某房屋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被告人王某提供虛假資質承接工程,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履職不到位,未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未認真督促、檢查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王某對死者家屬賠償了140萬元,海門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

一顆松動的螺絲定,失去了一個生命。承包企業應注重誠信,不能騙取、偽造資質承包工程。應加強承包企業的資質審核,被告人王某所在的公司偽造資質簽訂了承包合同,海門某路橋公司沒有認真審核,被蒙騙。 應加強對轉包企業及人員的制約,王某所在的公司承包后,又轉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施工人員嚴某,嚴某又招募四名沒有資質的施工人員(包括死者的李某某)施工,這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又一個重要原因。發包方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雖然該次安全事故王某所在的公司負主要責任,但海門某路橋公司的安全監督部門也應該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舉一反三,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從這次安全事故中要認真吸取教訓,排查類似問題,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加強施工人員的自身保護,施工人員沒有資質,切勿貪財盲目上崗,摒棄僥幸心理,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確保自身的生命安全,生命重于一切。血的教訓,牢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