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家銷售無證牛肉被判刑
作者: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 陳婷婷 發布時間:2021-06-18 瀏覽次數:867
2019年3月,被告人錢某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他動起了歪心思。
2019年3月至4月期間,錢某委托其父親購買價格便宜的冷凍生牛肉,用以加工生產。后其父聯系了被告人丁某,分兩次以每公斤20元左右的價格購入無檢驗檢疫證明的冷凍牛肉制品。被告人錢某明知上述購進的冷凍牛肉無檢驗檢疫證明,仍然將第一次購進的牛肉加工后送往部分超市及農貿市場對外銷售,獲利1萬余元。
2019年5月,市場監管局在對被告人錢某經營的作坊檢查時,現場查獲9箱無中文標簽、無檢驗檢疫證明的冷凍牛肉制品。同年8月,公安機關又在被告人丁某經營的門市內查獲無中文標簽、無檢驗檢疫證明的冷凍牛肉151箱。經翻譯公司翻譯鑒定,所查獲的160箱牛肉均產自印度。
另查明,為防控口蹄疫及其他動物傳染病,印度系我國禁止輸入偶蹄動物及其產品的國家。
淮陰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丁某、錢某違反國家規定,購進國家禁止進口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后對外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依法判決被告人丁某、錢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