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共建互利共贏的新型勞動關系,充分發揮法院在維護職工權益,化解職工與企業勞資矛盾中的作用,泗洪總工會同泗洪法院、泗洪人社局創新了“三庭合一”的勞動爭議調解機制。總體思路為:立足工會調解,輔助于裁調和訴調,正常案件常規調解,特殊案件采取“三庭合一”形式,即法院立案庭和人社局的勞動爭議仲裁庭巡回到工會,與工會的勞動爭議調解庭合并為“三庭”,對仲裁院勞動爭議案件和法院的職工民事糾紛案件,在立案前職工有要求到工會集中調解時,“三庭”便可巡回到行動不便的職工家中進行庭前調解。

 

圖為近日,泗洪法院與工會、人社部門“三庭合一”巡回到杜某家中調解勞動爭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