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監護權確認引糾紛 法官耐心釋法化難題
作者: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 朱孟杰 發布時間:2021-08-27 瀏覽次數:857
日前,贛榆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監護權糾紛案件,孩子母親將孩子祖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確認其對孩子的監護權。
張某(女)與王某(男)原系夫妻關系,二人在婚后生育兩個女兒。2017年,王某在外出務工過程中因事故去世,張某后改嫁。王某父母思子心切,遂與張某約定,將兩名女兒暫放置在王某父母處撫養。王某父母在子女探視方面漸不配合,后更是在未與張某商量的情況下,將其中一個女兒送至外地親戚處上學。張某聞訊,將王某父母訴至法院,要求老人配合將兩個女兒送交其本人撫養。
在庭審中,王某父母陳述張某在王某去世后較短時間就改嫁,目前生活尚不穩定,兩個女兒現被照顧得很好,無須變更監護。張某則主張其有撫養子女的能力,且其作為母親有撫養子女的優先權。張某的兩個女兒在庭審中陳述,爺爺奶奶對他們照顧有加,但她們仍要求和母親共同生活。
承辦法官向當事人進行法律釋明,二位老人幫助照顧喪父的孫女近四年,其情可憫,但子女最終要回歸到母親身邊生活。《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現張某有能力也有意愿要求撫養子女,其監護順序優先于兩位被告。兩名老人拒絕張某照顧子女的做法,侵害了張某對子女的監護權。根據現實情況,兩個孩子均要求跟隨母親生活,且兩位老人年紀偏大,對于照顧子女有心無力,孩子跟隨母親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長。
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王某父母的態度有所松動,但要求日后能夠適當地探視孫女,以慰親情。法官將該意見向張某進行轉達,張某也表示同意。王某父母將兩孫女帶至法庭,親手將兩孫女交給了張某。至此,本案得到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