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被冒用開公司 法院調解注銷登記賠償2.6萬
作者: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法院 朱來寬 發(fā)布時間:2021-10-08 瀏覽次數:995
因身份信息被偽造后,名下突然多了家公司,而且涉及兩起經濟案件,最終這起侵權案件被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法院成功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
原來,2017年8月,楊某到銀行取款,被銀行告知其銀行卡已被法院凍結,才得知名下突然多了家公司,而且自己還是公司大股東。因名下的公司拖欠債務,被山東一家公司起訴到法院。經法院判決,楊某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與公司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莫名其妙地多了家公司,而且涉及兩起經濟案件,這讓楊某是一頭霧水,莫不著北……面臨著有錢在銀行取不出來的困境,而且官司纏身,出行受限。楊某只能抽出時間先后多次南下浙江、江蘇,北上山東,討要說法“洗白”自己,從法院到工商部門,再到公安機關。經過近3年的時間奔波,楊某發(fā)現在2008年12月3日,趙某偽造其身份信息,將趙某在江蘇宿遷某公司持有的60%股權轉讓給楊某,并在工商部門辦理了股東變更登記,登記楊某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經理,就這樣楊某莫名其妙地多了家公司。
2020年10月,楊某向山東省菏澤中院提出再審申請,要求撤銷單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兩份民事判決書。后經菏澤中院再審,撤銷單縣人民法院判決要求楊某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
雖然兩起經濟案件官司問題得到解決,但工商登記信息仍然是楊某為公司的股東、法定代表人和經理。為了防止再次發(fā)生類似的事情,今年3月,楊某將涉案公司、趙某、羅某起訴至宿城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其姓名權,撤銷被非法變更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的工商登記,并賠償經濟損失6萬余元。
法院受理該案后,經訴前調解,因雙方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后,承辦法官考慮到楊某系重慶人,趙某系北京人,而趙某妻子羅某又是廣東人,為解決給當事人帶領不便,從根本上解決該案,法官決定再次為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向工商部門咨詢、溝通、了解后,并對當事人做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xié)議:涉案公司、趙某、羅某協(xié)助楊某辦理公司的注銷登記;趙某、羅某賠償原告楊某損失26000元。該起案件圓滿化解,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
法官提示:
當事人名下突然多了一家公司,但這種憑空冒出的公司不是訴訟纏身,就是負債累累。即使是運氣好的現在沒什么事,也是個皮包公司,后患無窮。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情況之所以出現,很多情況下就是有人冒用當事人遺失或者遺落的居民身份證,到工商部門辦理了公司設立或者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xù),將被冒用人登記為股東或法定代表人。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大家千萬別不當回事兒。一定要及時到公司住所地的工商局進行反映,配合他們工作的要求,全面客觀地提出訴求、提供證據來維護自身權益。(朱來寬 毛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