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8月1日起,蘇州也對電動車駕駛?cè)伺宕靼踩^盔提出明確要求,如果駕駛?cè)瞬淮靼踩^盔,交警將現(xiàn)場糾正并進行處罰。

2020年8月的一天下午,常熟市支塘鎮(zhèn)204國道與某公路交叉口,劉某某因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自行車被路口執(zhí)勤的交警和警輔人員查處。交警告知劉某某,其行為已經(jīng)違反相關(guān)管理條例,擬對其罰款20元。劉某某拒絕配合,并將自己的雙手舉到交警面前,大聲挑釁“你抓我呀,抓我呀”,還想將電動車強行騎走,就在交警及警輔人員將其攔停時,劉某某采用咬警輔人員手背、頭撞警車、摔警務手機等方式阻礙執(zhí)法。經(jīng)鑒定,該警輔人員的傷情已構(gòu)成輕微傷。劉某某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法庭上,劉某某對自己的沖動行為悔恨不已,表示認罪認罰。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其行為已構(gòu)成妨害公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根據(jù)相關(guān)量刑情節(jié),以劉某某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法官提醒】

在法院審理的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案件中,因顱腦損傷致死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占比相當高。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qū)⒔煌ㄊ鹿仕劳龅娘L險大幅降低。全國上下推廣的“一盔一帶”安全防護行動,正是為了保障廣大群眾出行安全,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