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法院審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曹某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四級傷殘。曹某之子受其委托向通州法院起訴,并在庭審時主張其父職業系念經的和尚,年收入近8萬元,要求按其父年收入8萬元標準賠償誤工費用。和尚怎么會有兒子?念經怎么會明碼標價并形成固定收入?

原來,曹某并非在寺廟中的出家人,而是日常在鄉間百姓喪葬儀式上為死者念經做法事的人員,民間俗稱“土和尚”。南通鄉間群眾處理家中的喪葬事宜普遍會按照傳統風俗請“土和尚”為去世的親人念經超度。因此,鄉間確存有長年以此為業的“土和尚”。那么,這種鄉間的“土和尚”發生事故是否能夠獲賠誤工費呢?

通州法院一審認為,南通鄉間舉行喪葬儀式時依傳統風俗為死者進行念經超度實質上已與宗教儀式無關聯,而僅是為親人寄托哀思提供的一種普通殯葬服務。因此曹某在外出念經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使其耽誤工作315天,可按殯葬服務業平均標準支持其誤工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