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在淮陰區某地開超市的許先生茶飯不思,因為他被騙了,還是被一個“熟人”騙的,5箱海之藍白酒,5條中華香煙就這么被“熟人”騙走了,人已“溜之大吉”,錢也沒要回來。吳先生很“受傷”,一打聽,像他這樣的還有14戶!什么“熟人”干這種缺德事?他又是怎么頻頻得手的?

戴某安是一名“90后”,一直以來無所事事,但抽煙、喝酒、泡網吧卻樣樣在行,因為不想去上班,手頭屢屢“緊張”,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發現了來“快錢”的機會。2019年1月份的一天,他來到淮陰區某鄉鎮,在商店里買東西的時候,看到一人在跟老板商量家里辦喜宴要賒煙、酒的事,老板欣然應允,戴某安見狀一時“計上心來”。

他走出商店,來到不遠處郭某經營的煙、酒商店,為了將“故事”做“圓滿”,他提前打聽了老板姓名,并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了門頭上留的聯系電話,但并未真正接通。店里有一名女店員,戴某安便自稱是附近某村的村民,并謊稱自己叫“王劍”,家里兒子要辦“滿月”酒,需要9箱白酒,5條香煙,并且自己跟老板郭某很熟,已經電話聯系了,還把手機拿給女店員看。開門做生意,一聽是個“大客戶”,店員便張羅著準備煙酒。戴某安稱,現在先給付定金,等事情辦完了,再來結算付剩下的錢,店員認為這是常事也是“熟人”便欣然答應,在收到1000塊錢定金后,店員還幫忙將煙、酒搬上了戴某安的三輪車。讓店員沒想到的是,戴某安一轉身就把煙、酒以7000多塊錢的價格賣掉了,最終也沒等到其支付余款!

這么容易就得手了,戴某安感覺非?!傲己谩?,又用相同的手段,以母親辦壽宴、父親辦壽宴、兒子一周歲、奶奶過八十歲等等各種幌子,相繼詐騙15家煙酒商店,共騙取71箱白酒、110多條香煙,違法所得近8萬元。最終,“熟人”戴某安被公安機關抓獲。

淮陰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戴國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剩余違法所得繼續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