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在馬路、高速公路、山路上發生車禍,但你聽說過4S店門口也會發生撞車事故嗎?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還得從一起調解離婚案件講起......

衛某(男)與吳某(女)系夫妻關系,衛某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出現婚外情,與尹某(婚姻第三者)同居,并買了一輛白色奔馳車送給尹某,登記在尹某名下。后妻子吳某訴至法院請求離婚,經法院調解,尹某應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將白色奔馳車過戶至吳某名下,并在指定4S店進行檢測交付。因吳某、尹某之前已鬧僵,不想再見面,雙方分別委托劉某、王某某去4S店辦理手續。

2019年11月11日,王某某開著尹某的白色奔馳車來到4S店,與劉某一起做車輛檢測,奔馳車檢測之后沒有問題,劉某就要求王某某把車鑰匙交給他,但王某某表示車鑰匙必須親自交給吳某本人才行,雙方為此爭執不下。王某某與劉某吵了一會兒后,便說家里有急事想要離開,劉某見狀,急忙把自己的現代汽車開到奔馳車后面,堵住王某某去路,又下車跟王某某理論了一番,并讓王某某等等,吳某待會就過來。王某某讓劉某把車挪開,劉某堅決不挪,還挑釁讓他有本事撞,并拿出手機拍視頻。王某某徹底被惹怒了,直接掛倒擋踩油門撞擊劉某的車,連著撞了4次,造成奔馳車后保險杠和左側大燈損壞,現代車右邊車門嚴重凹陷。經鑒定,奔馳車損壞價格為16847元,現代車損壞價格為10963元。

淮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候處理,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其已預繳賠償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王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車輛損失費人民幣109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