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聽一個電話,就幾秒鐘的功夫,惹出這么大的禍事,這個教訓太大了!”在取得受害人家屬諒解后,小孟自責不己。

2019年7月25日9時30分許,小孟駕駛小型轎車在某交叉路口右轉彎時,車輛右側前部與同向行駛的老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左后部相撞,致老徐受傷,兩車損壞。后老徐經搶救無效于2019年7月29日死亡。交警部門作出責任認定,認為小孟在駕駛機動車過程中接聽電話,疏于觀察,右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負事故主要責任;老徐駕駛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負事故次要責任。

因事故雙方未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老徐親屬訴至如皋法院,要求小孟及案涉車輛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賠償其各項損失54萬余元。如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審判庭在征得原被告雙方同意的前提下,組織雙方庭前調解。最終除了保險公司的賠償款之外,小孟一次性補償受害人家屬5萬余元,得到受害人家屬的諒解。一場因駕駛員駕車過程中接聽手機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終于塵埃落定。小孟除了已經付出的金錢代價外,等待他的還有國家法律的制裁。

開車無論是打電話還是刷朋友圈,都容易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造成走神,對車速的控制以及車距的把握和駕駛員視線產生非常大的影響,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還會大大減弱駕駛員的應變能力和反應時間,特別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本案中,小孟就是因為開車途中用手機釀成悲劇,不僅自己要負法律責任還奪走了一條無辜的生命,毀掉了一個家庭。

法官提醒,駕駛員開車時,要時刻保持對交通事故的“畏懼”心理,切勿違反規定接聽電話、看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以免發生交通事故,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既是保護自己,也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