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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是農業的"芯片",種源安全關系國家安全。10月28日下午,種業自主創新體系與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研討會在南京召開,來自農業行政執法部門,種業科研機構,生產、銷售企業的代表和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官共商植物新品種權司法保護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審判長羅霞,江蘇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孫洪武,南京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豐友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姚志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湯茂仁等人出席會議,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周曄主持會議。

多年來,南京中院認真貫徹中央關于糧食安全和種業自主創新等各項決策部署,不斷加大對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侵權行為,積極為全國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探路,相關裁判思路和多項審判經驗被司法解釋吸收或直接采用,取得一定經驗。

南京中院作為江蘇法院唯一代表受邀參與論證新的品種權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5日頒布的植物新品種司法解釋(二)中,24個條文有6條采納了南京中院相關案例的裁判規則。

近兩年來,南京中院有1件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3件案例入選農業農村部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3件案例入選全國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8件案例入選江蘇法院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研討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審判長羅霞等5名嘉賓分別從生物育種技術與種業創新、品種權立法和司法解釋體系、品種權行政執法、品種權市場發展與保護、品種權侵權與維權等方面發表了主題演講。

會上,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徐新發布南京法院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副庭長劉方輝就典型案例裁判要點進行了解讀。

研討會由江蘇省農業科學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京市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