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并非一日之功,效果固然重要,更要注意方法是否安全。近日,常熟法院審結一起消費者在無資質美容院埋線減肥引發的人身損害糾紛案件。

2019年2月,原告琳琳向常熟法院起訴某美容院,稱其2018年8月在該美容院做臉部美容的過程中,美容院店長向其推薦蛋白線減肥項目,并承諾可以減肥15斤到20斤,其購買了該項目并支付費用7000多元。之后美容院于當月及次月兩次在未打麻藥的情況下為其打蛋白線,導致其身上多處部位出現紅腫、化膿。在發現其全身多處膿腫、感染的情況下,美容院仍采取在未經無菌處理的房間且不實施麻醉的狀態下為其進行針刺排膿手術,術后相應部位不僅沒有任何改善而且出現疼痛等不良反應。此后原告在蘇州、杭州、上海等多地進行治療、理療,花費數萬元。因此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其醫療費等損失合計10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8月至9月間,原告琳琳至被告美容院打了2次蛋白線減肥針,價款為7000元(事發后已經退還),打針時原告沒有簽署意見書、醫療方案等材料。事后原告身體發生不適,至常熟多家醫院及上海、杭州等地進行了治療。此外,被告美容院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活動,于2018年12月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美容院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為原告進行醫療美容診療活動,并導致原告不適進行治療,應當對原告因此受傷后導致的損失承擔全部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原、被告的意見,法院最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合計3.8萬余元。(當事人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

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依法應當賠償。消費者在進行美容整形前務必“做足功課”,確認相關機構及從業人員是否具有資質,術前的相關告知手續是否齊全,充分了解術后可能帶來的副作用及注意事項等,避免產生損害身體健康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