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要通過正規途徑,特別是遇到要交押金的工作,要多留一個心眼,這十有八九都是騙局。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冒充警察招輔警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了9個月的有期徒刑。

句容男子王某經常去一家足療店按摩,與別人不同的是,他總是穿著一身黑色警察作訓服,目的就是讓別人誤以為其是警察,在與足療技師的交流過程中,也無意透露出自己在交警大隊工作。3月23日,王某向該足療店的一名技師李某發微信,聲稱交警大隊要招3名輔警,工資待遇每個月3000多元,交五險一金,上兩天班歇兩天,平時還有各種福利待遇,問其要不要報名參加。李某一聽,覺得這是個好機會,不僅自己想報名,還想拉上自己的丈夫一起去報名。當天下午,王某和李某及其丈夫在足療店見面,李某表示其還有一個朋友也想報名參加。但王某提出,報名每人需要交納3000元押金用來購買警服等,一個月之后也會退還,同時王某還要求李某丈夫買兩條煙給自己,自己需要去打點關系。李某等人見王某說的有模有樣,平時也都穿著警服,沒有多想就按照王某的要求每人轉了3000元給王某,并且把自己的身份證照片微信傳給了王某。

回到家后,李某才回過神來,想到王某平時穿的警服也沒有編號,于是打電話去交警隊詢問,得知被騙,李某迅速報警。

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王某犯罪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案發后積極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句容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王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