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翻四倍,“套路貸”里套路深
作者:海門市人民法院 唐子然 發布時間:2019-07-31 瀏覽次數:676
“被告人陳旭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近日,海門法院對該起案件審理后當庭作出一審判決。直到被法警帶出法庭,陳旭都沒有看一眼旁聽席上哭得傷心欲絕的家人,大概是因為愧疚和后悔吧。五年前,曾答應過家人痛改前非,擔起家庭責任,也經營著自己的旅館生意,如今為了一時“江湖義氣”和“蠅頭小利”再次把自己送進了囹圄。
2018年1月15日,陳旭和陸向東等人在海門某典當門市喝茶,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伙子經人介紹來借2萬元錢。后來陳旭才知道年輕人叫邢凱,陸向東通過“介紹人”知道邢凱家庭殷實,便同意借錢。在其要求下,邢凱分別出具了2張4萬元的借條,其中一張的落款時間還提前了一個月。之后又讓邢凱穿不同的衣服分別拿2張借條和4萬元現金拍照,制造了借款8萬元的假象,同時以“家訪費”名義收取2000元。經過一番“天衣無縫”的操作,邢凱實際只借得1.8萬元。
僅僅兩天后,陸向東就指示被告人陳旭及章成等人拿著借條上門“催債”,邢凱的父母不堪其擾連夜跑回農村老家,陳旭等人就追到其老家,揚言如果不立刻還錢,就拿高音喇叭在村里喊,并在半夜拿木棍敲擊被害人家玻璃,嚇唬被害人父母。
在他們不斷的滋擾、糾纏、恐嚇下,22日,邢凱的父母被迫拿出6萬元“平賬”。
被問及為何參與其中,陳旭紅著眼睛說:“朋友之間抹不開面子,而且陸向東答應事成之后會有’好處費’,我一時糊涂……”
據了解,陸向東等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到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若干。(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