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陸續出現的高空墜物重則傷人性命,輕則令人身心受傷,由于如今高樓林立,住宅也是越建越高,“頭頂上的危險”已然成為威脅群眾日常人身安全的一大隱患,租住昆山某小區的楊女士也不幸碰到了這樣一次意外。

    2018年7月22日,正值上海近18年來最強臺風“安比”登陸,風力等級達8到10,臨近的昆山風雨不斷,雷電交加。楊女士和家人從住處到小區停車位取車,行走到兩幢居民樓之間的道路上時,突然從空中墜落下來一塊藍色鐵皮蓋,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楊女士,瞬間頭部血流不止,路過的小區另一業主見狀迅速幫助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將楊女士送往醫院急救。經醫院診斷,楊女士為頭顱外傷,頭皮挫裂傷,右顳葉、兩側額葉及左頂頁多處挫裂傷,經過一周多時間的治療才出院,花費醫藥費近1.6萬元。出院后的楊女士認為自己受傷與物業公司的管理有莫大的關系,但對方卻始終對此不聞不問不予回應,無奈之下,楊女士只能將物業公司起訴到昆山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15812.01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在法庭上,楊女士表示,由于物業公司因管理上的疏忽,使得原本蓋在頂樓天臺的維修通風口上的鐵皮蓋被臺風刮落墜下,才導致其遭受了嚴重的人身損害和精神傷害。物業公司則認為,楊女士主張是被“樓頂檢修口蓋的鐵皮”砸傷純屬個人臆斷,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事發當天屬于難得的強臺風天氣,任何沒有固定牢靠的物品都有可能被大風吹落,屬于不可抗力,楊女士在明知罕見臺風正在過境時,仍堅持出門,其自身存在過錯,應當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加之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在業主群里也予以了風險提示并進行了巡查,依法應當免責。

法院審理后認為,楊女士被自己小區內掉落的鐵皮砸傷,相應的侵權責任方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根據警方拍攝的現場照片,該小區頂樓天臺的維修口是由藍色鐵皮蓋覆蓋,而掉落砸傷原告的鐵皮蓋與維修口其他鐵皮蓋的顏色樣式及尺寸相仿,且其他鐵皮蓋下方寫有“大風危險,開后請扎牢”字樣,說明小區樓頂維修口鐵皮蓋本身就具有被大風吹落的危險性。被告物業公司作為掉落的鐵皮蓋的管理方,雖提供了業主微信群中發的告示函并辯稱臺風天系不可抗力的抗辯主張,但其未在明知臺風天氣的情況下提前作出相應的防范加固措施以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即楊女士受鐵皮蓋砸傷受損的情形并非不可避免的情形,故對被告主張的本案屬不可抗力得以免責的抗辯理由不予支持,而對于楊女士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由于楊女士未舉證證明本次事故對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故對其該項主張不予支持。最終認定被告物業公司應對楊女士的人身損失即醫藥費15812.01予以賠償。

    法官說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本小區內房屋之公用設施進行妥善管理,如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消除。遇到特殊天氣情況,應在此之前提前通知小區住戶相關注意事項,高層建筑的外墻玻璃、瓷磚等也一定要定期維修檢查,避免高空墜落給他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