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未果,他竟偷盜老板家財物“當補償”
作者: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華靈芾 發布時間:2019-11-01 瀏覽次數:693
作為普通勞動者,通過勞動換取報酬是天經地義的事,可若遇到拖欠工資的老板,該怎么辦?日前,惠山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被告人李某屢次向老板討要工資不成后,竟然想出了“欠了我的我自己去拿回來”的餿主意,伺機竊取了老板家的財物,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2018年6月起,李某到王飛(化名)開設的公司工作。2018年12月,由于經營不善,王飛決定解散公司,遣散所有員工。當時,王飛許諾,將支付李某12000多元作為工資和補償,但遲遲未兌現。為此,李某申請了勞動仲裁,但王飛對仲裁結果并不認可?!拔也粫o你錢的,我也沒錢,你去走法律程序吧!”李某多次找王飛,但王飛一直不愿給錢。
“起訴要錢,請律師也要錢,這些加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既然他不愿意付錢,那我就自己想辦法要回來!”為了討薪,李某跟蹤過王飛,知道他家的住址,于是,李某決定,趁王飛家沒人的時候,去他家里“拿點錢”。
于是,2019年3月底的一天,李某背著背包,到王飛所住的某小區某幢樓下等候。晚上,李某看到王飛上樓,接著三樓A戶型家中的燈隱約亮了起來?!霸瓉硗趵习遄∪龢茿室!”自認為獲知了王飛家具體地址的李某隨即離開,準備過幾天再來“碰碰運氣”。4月初的某日晚上10點,李某再次來到王飛家樓下,發現二樓至四樓均無燈光,確定家中無人,遂借助防盜窗和空調架徒手爬上三樓。碰巧,三樓A室住戶不僅沒有裝防盜窗,有扇窗戶還沒鎖,李某很輕松的就進入了房間。但進入房間后,李某發現墻上掛的照片并不是王飛,意識到自己進錯了屋,但天色已晚,李某索性就在房內住了一夜。
第二天,李某通過北面的窗戶發現,王飛一家從二樓A室走了出來,并鎖上了門。李某覺得下手的“最佳時機”到了,于是,他順著陽臺往下爬,通過未鎖的防盜窗小門順利進入王飛的家。翻找一番后,李某找到了一個裝有金銀首飾的手提袋及部分零錢。拿著這些東西,李某又返回了三樓A室,從這家人的衣柜和鞋柜中翻出一條新褲子和一雙新皮鞋換上;不僅如此,他還找人換了三樓A室的門鎖,打算以后還要來“碰碰運氣”。
一周后,從老家回來的李某再次來到三樓A室,發現打不開房門,知道事情已經敗露?;艔埖睦钅巢桓一丶遥贿咈_妻子說找到了新工作住在宿舍,一邊胡亂找一些小旅館藏身。但天網恢恢,最終,李某還是被警方抓獲。經認定,李某盜竊的物品合計價值人民幣19000余元;案破后,李某家屬代為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
惠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鑒于被告人李某自愿認罪,被害人的損失已挽回,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后語:維護自身權益應合法理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糾紛也日趨多發。身為勞動者,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保持理性的態度,要通過正規的方式、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身權益,切莫像本案中的被告人李某一樣,為了討要欠薪,竟動了“偷老板家財物”的念頭,最終觸犯了法律,不僅沒討到工資,自己還淪為階下囚。另外,也提醒廣大民眾需進一步提高防盜意識,外出時要仔細檢查防盜門窗等防盜設施能否正常使用并及時上鎖,不讓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