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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開進了醫院病房?只因當事人是位生病住院的85歲老大爺。4月19日下午,宿城法院的法官在宿城區河濱醫院進行了這場特殊的庭審。

事情是這樣的,原被告原系翁婿關系。原告賀某稱2018年4月,其與被告錢大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錢大爺租用其房屋居住,租期5年,年租金2萬元,5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并承擔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燃氣和物業費。合同簽訂后,錢大爺便入駐該房屋。因錢大爺一直未支付租金和相關費用,經多次索要未果后,一紙訴狀將錢大爺告上法庭。現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立即支付房租、違約金和相關費用。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錢大爺因病在醫院住院,錢大爺及其代理人大女兒對簽訂合同租房一事予以否認。

由于錢大爺在醫院住院,行動不便,法官決定在錢大爺住院的病房里開庭。4月19日下午,李夫寶法官帶著合議庭成員2位人民陪審員和書記員來到河濱醫院住院部,在病房里進行了這場特殊的開庭。

“雙方是否存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是庭審的焦點。但由于雙方爭議很大,案情復雜,合議庭未當庭宣判。

整個庭審活動持續了近30分鐘,醫護人員及其他病人家屬們紛紛駐足,為宿城法院法官的敬業精神豎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