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湖環資法庭:建立江蘇首個野生鳥類生態修復基地
作者:盱眙縣人民法院 陳松寶 劉丹丹 發布時間:2021-04-26 瀏覽次數:1153
4月25日下午,由盱眙縣法院和泗洪縣檢察院聯合建立的江蘇首個野生鳥類生態修復基地,在洪澤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附近的泗洪濕地觀鳥園揭牌。泗洪縣檢察院檢察長張耀陽、盱眙法院副院長張永麗共同為基地揭牌。揭牌儀式由泗洪縣副檢察長張梅主持。
據悉,此次活動系盱眙縣法院依托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的職能,與泗洪縣檢察院聯合開展的主題為“責任托起鳥的翅膀、愛心筑起鳥的天堂”愛鳥周活動。泗洪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林業執法人員以及周邊村民、學生代表200余人參加了愛鳥周活動。在揭牌儀式后,參加活動的人員聽取了工作人員對野生鳥類生態修復基地的介紹,參觀了基地中的警示教育區、宣傳廊道、人工鳥巢區等場所。
參觀結束后,洪澤湖環資法庭還精心挑選了一起3名被告人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以巡回開庭的方式,為現場村民、學生等進行了法治教育。庭審中,泗洪縣檢察院指控,2019年8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羅某單獨或者分別伙同被告人羅某彬、王某某在泗洪縣雙溝鎮湯南村、羅崗村、李莊等地的田埂、河邊,通過播放鳥叫音樂的方式引誘,而后網捕青頭鳥(學名灰頭鵐)、黑水雞、夜鷺等鳥類20000余只。其中,被告人羅某彬、王某某分別參與捕鳥1000余只。涉案鳥類均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因三名被告人的行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及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泗洪縣檢察院在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擔相應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用,并在縣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鑒于案情重大,該案未當庭宣判,合議庭將在合議后依法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