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淮陰區法院審結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2018年3月的一個晚上,王某在駕車行經沒有路燈的道路時長時間使用遠光燈,致使對面方向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劉某視線不清。劉某在“眼睛發黑”的過程中仍繼續行駛,與在道路前方步行的黃某發生碰撞,造成黃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該起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王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黃某無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王某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黃某7萬余元,劉某賠償黃某9萬余元。

法官提醒:夜間開車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最快也要持續兩秒左右,在此期間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容易采取錯誤的操作,釀成悲劇。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慎用遠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