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司法協作工作會議在蘇州舉行|共商環境資源大保護 共筑綠色美麗長三角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9-11-05 瀏覽次數:969
11月5日,第十一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司法協作工作會議在江蘇省蘇州市舉行。最高人民法院對這次會議高度重視,副院長高憬宏出席會議并講話,蘇州市市長李亞平致辭,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茆榮華、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占國、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董開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夏道虎先后作主題發言。
高憬宏指出,長三角地區四地高級法院聯合召開司法協作工作會議,共商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共筑綠色美麗長三角大計,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對加大長三角地區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維護區域生態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高憬宏強調,長三角各級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增強推動建設綠色美麗長三角的使命感責任感,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充分體現和落實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全過程。要加大工作力度,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要認真研究當前長三角環境資源司法保護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問題,貫徹落實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依法審理環境資源案件,自覺擔負起保障長三角區域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要職責。要繼續深化環境資源審判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堅持以規范化和標準化作為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的發展方向,樹立樣本意識,發揮標桿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從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于環境資源保護的角度出發,探索構建更加科學的審判模式。要高度關注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環境介質的流動性和自然資源的公共屬性特點,積極探索以流域、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劃集中管轄。要加強合作,不斷深化長三角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加強區域內各地方法院之間重大共性司法政策和司法事項,以及重大疑難復雜法律適用問題的共同協商、研究解決,形成全流域法院之間委托送達、委托取證、委托執行和信息共享機制。
上海高院副院長茆榮華暢談了司法服務保障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的新作為新設想;浙江高院院長李占國介紹了踐行習近平"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共筑美麗長三角的司法擔當;安徽高院院長董開軍介紹了推進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的共保聯治的實踐探索和下一步打算;江蘇高院院長夏道虎介紹了努力為長三角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優質高效司法服務和保障的主要做法,提出了推動長三角區域實現生態綠色一體化保護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會上,四地高院簽署了《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協作框架協議》《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聯合發布典型案例推進法律適用統一實施辦法》,發布了長三角地區法院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王旭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李成玉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