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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下午,淮陰區法院南陳集法庭與淮陰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在碼頭鎮“農企糾紛調解室”簽署解紛《共建協議》。該《共建協議》是“農企糾紛調解室”創建工作一項重點內容,旨在進一步提升“農企糾紛調解室”創建水平,充分發揮該解紛平臺效能,全力打造口碑好、威望高、專業性強的品牌調解室。

《共建協議》圍繞服務基層治理主線,集兩單位各自優勢,合力化解運南片農業糾紛,對雙方建立共同化解農業糾紛平臺、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法官值班制度、開展巡回審判和執法培訓、建立訴調對接機制等作出了規劃部署。

《共建協議》簽訂后,南陳集法庭庭長孫亞峰和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王建鳳一行共同前往吳城村勘查了一起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原告某荷藕農業公司與被告諸某承包的稻田地塊相鄰,原告認為被告在給自家稻田用無人機噴施除草劑時,部分除草劑撒落至原告藕堂中,蓮藕大片干枯、發黃,導致基本絕收,原告遂訴至法庭要求被告予以賠償。農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從農藥植保的專業角度,分析了是否存在損害事實以及可能形成損害的原因,為下一步案件審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此次共建開啟了雙方聯動解紛的嶄新篇章,今后,雙方將以此為契機,充分利用“農企糾紛調解室”平臺,建立聯絡溝通長效機制,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及時有效化解農業糾紛,主動作為助推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