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承辦法官孫先勝及書記員孫銘陽在時集鎮敬元村村民委員會集中發放案款.jpg

5月31日,在新沂市時集鎮敬元村村民委員會,新沂法院承辦法官孫先勝及書記員孫銘陽將7萬余元土地承包款發放給申請執行人徐某、曹某等30人,至此,30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系列案件實際執結。

徐某、曹某等與臧某簽訂為期十年的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將自有土地出租給臧某經營花木。合同到期后,臧某因未給付最后一年租金,徐某等人訴至法院。2020年9月9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臧某于2021年3月30日前,向徐某等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款7.4萬元,清理涉案土地上的所有花木,將土地交付給徐某等,到期仍未處理的花木將歸徐某等人所有。因臧某未按期履行,徐某、曹某等30人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孫先勝約談被執行人臧某,臧某無奈表示:“從當初租種土地,到買花苗、種花苗,這些年賠了大約200萬,現在手里真沒有錢。”隨后,孫先勝法官到涉案土地現場調查情況,發現74畝土地上花木基本未清理,也未出售。臧某稱,花木本身賣不出去,養護又需要錢,自己索性就任由它們自由生長,不管不問了。申請執行人徐某、曹某等人情緒很激動,雖然調解書上寫明3月30日過后,苗木歸申請執行人所有,但苗木不好,根本賣不出去,還得自己花錢鏟除,所以他們要求臧某立刻給付土地承包款,并且把土地恢復原貌。

孫先勝法官原本計劃在網上拍賣這些苗木,將錢款用來支付租金,由于苗木銷路不好,拍賣也需要時間,正值農耕季節,農戶們等不起,拍賣苗木計劃只能暫時擱淺。

為了盡快將案件執結,將土地返還給農戶。孫先勝法官向臧某釋明:法院查封了你名下的一間車庫,若不能及時履行,法院將拍賣該車庫。同時他也與村委會、申請執行人等協商,若臧某交付土地承包款后拋荒,涉案74畝土地極有可能閑置,希望大家慎重考慮,對涉案苗木妥善處理。經協商,臧某交付案款后,涉案苗木由村委會負責清除復墾,徐某、曹某等30人也同意放棄3-5月期間的土地租賃費用。

5月31日上午,臧某主動將承包款交到法院,孫先勝法官隨即通知申請執行人到村委會領取案款,當天中午發放完畢。目前,村委會已將苗木全部鏟除,將土地整理完畢,擇日將發還給徐某、曹某等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