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崔某花費巨資從他人處購買賭博網站,想通過開設網上賭場賺錢。崔某調試系統之后,正式推出名為“釣魚島”的賭博軟件。崔某招募了團隊,負責賭博軟件的運營。他們通過在微信群招攬顧客,發送二維碼或者下載鏈接等方式,吸引賭客下載賭博軟件。軟件中設置了競猜幸運六獅、搖錢樹、牛魔王、水滸傳等不同玩法,分為競猜模式和捕魚模式;先接受客戶轉賬,由專人在后臺為其代充游戲幣,并按照其積分為客戶提現,也就是所謂的“上分”、“下分”。游戲分為簡單、中等、苦難三種模式,可以由崔某在后臺自由調節,利用簡單模式吸引客戶參與,在調高難度從而保證莊家穩賺不賠。被告人崔某以此方式,在2017年3月至9月,短短半年時間,累計收取的賭資達1億余元,其本人違法所得800余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崔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了開設賭場罪。被告人崔某已經退出了贓款800余萬元,在2017年9月之后,由于擔心被公安機關追究而主動停止犯罪活動,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后主動交代問題,在庭審中也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被告人崔某設立賭博網站,利用互聯網傳輸賭博視頻、數據,以接受客戶投注的方式組織他人組織賭博,屬于刑法意義上的“開設賭場”。按照兩高一部2010年作出的《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抽頭漁利3萬元以上、賭資數額累計30萬元以上、參賭人數120人以上,均可認定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應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而被告人崔某上線的“釣魚島”,在短短半年之內違法所得800余萬元、賭資數額累計1億元以上,已經達到了“情節嚴重”的標準。

十賭九輸、十賭九詐,本案就是一例。被告人崔某通過調節后臺游戲模式,基本上穩賺不賠。任何參與其中的客戶,除了極個別人能夠抵住誘惑,見好就收,基本上輸得一干二凈。當然,對于不以營利為目的,或只進行少量財務輸贏的娛樂活動,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為了賺錢,組織多人進行賭博,甚至開設賭場,如配備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施、開設賭博網站等,都觸犯了刑律,應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