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審判進村 訴訟服務便民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魏守鳳 辛春曉 發布時間:2020-07-28 瀏覽次數:1015
7月27日,新沂法院雙塘法庭法官走進高流鎮石澗村,巡回審理一起案件,現場邀請高流鎮4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部分當事人親屬旁聽庭審。
該案是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2019年8月1日,原被告簽訂《廠房租賃協議》,被告將位于高流鎮石澗村205國道北側1000m2的廠房租賃給原告,作為木材加工生產車間使用。合同約定被告先交付720m2廠房,兩個月后交付剩余廠房,同時無償提供兩間辦公用房。合同簽訂后,原告即交付了一年的租金,被告卻遲遲不將兩間辦公用房和剩余廠房交給原告,導致原告部分木材加工機械設備無法安裝使用,造成一定損失。原告遂起訴要求被告退還280m2廠房的租金并支付違約金。本著就近就地、司法便民原則,新沂法院決定到該村村委會審理此案。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依法進行了陳述與答辯,唐恒濤法官認真聽取雙方意見,圍繞爭議焦點進行分析審理。庭審結束時,承辦法官告知雙方當事人,由于你們所從事行業相近,應本著有利生產、合作共贏的原則,妥善協商處理,雙方當事人表示庭后會好好考慮。
進村開展巡回審判,不僅方便了當事人訴訟,減輕群眾訴累,更重要的是將審判工作與普法宣傳有機結合,讓群眾在家門口看到、聽到整個庭審過程,使大家認識到誠信是做人之本,只有守約踐諾,尊重契約精神,才能避免受到法律的制裁。現場群眾受到了法治教育,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