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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南京溧水法院在執行到工資款99473元后,第一時間向21名工人發放。

該案系張某等21人申請執行某服飾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件。2015年12月前,申請人張某等21名工人在該服飾公司從事服裝加工工作。該企業從2015年7月起至同年12月工資未發,企業法人代表外出,工資無法索要。為及時追回工資,張某等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該公司支付工資并獲支持。

案件到執行階段時,該公司已背負巨額債務,溧水法院當即查封該企業廠房,并及時啟動了拍賣程序。拍賣結束后,將所得案款優先發放工人工資。

上午9時,接到通知的工人中的部分人早早地來到了溧水法院執行局,等待這遲來的工資的發放。執行法官朱波親自為工人發放工資,二十一名工人終于領到了來之不易的血汗錢。

溧水法院全體干警在工作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真正做到了心系群眾,執法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