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勞動人事爭議審判狀況(2019年度)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0-04-30 瀏覽次數:15490
穩就業為“六穩”之首。隨著經濟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以及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快推進,企業關閉、搬遷、兼并重組等情況增多,勞動關系的穩定性受到一定沖擊,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改善勞動條件能力不足的情況,構建和諧勞動人事關系面臨著比以前更多的壓力和挑戰。2019年,江蘇法院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總量出現較大增幅,全省各級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化解大量勞資糾紛,努力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基本狀況
1.案件數量明顯反彈,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
2019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75185件,同比上升16.41%。其中,基層法院共新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55605件,同比上升25.02%,并創歷史新高。2007年至2016年全省法院一審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數呈現持續增長,2017年至2018年連續兩年新收案件數量略有下降,但2019年又出現較大幅度反彈,呈現“新收增加、結案增加、總體上升”態勢(詳見圖表1)。2019年,有九個地區基層法院收案數量呈現不同程度增長,其中常州、徐州、淮安分別增長83.28%、67.40%、61.11%,案件高發態勢不容樂觀。
圖表1 全省基層法院新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數走勢圖
面對2019年案件數量上升,案多人少矛盾加劇形勢,全省法院堅持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公正高效審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取得較好審判業績。2019年,全省法院共審結62434件,同比上升13.03%。其中,全省基層法院審結勞動人事爭議案件52385件,同比增長18.98%。九個地區結案數量顯著上升,其中常州、鹽城地區法院,結案量分別增長80.74%、50.89%(詳見圖表2)。
圖表2 2019年全省基層法院審結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情況
2.訴求多元、類型出新,審判業務能力經受考驗
在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中,要求支付績效工資、年終獎、銷售提成、股息分紅等激勵性報酬的案件數量明顯增多;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及勞動者對之重視度的提高,企業未依規繳納社會保險帶來的遺留問題不斷顯現,養老保險待遇糾紛、醫療保險待遇糾紛成為新的案件增長點;同工同酬、職業病危害防護、競業限制、服務期、超齡勞動者工作待遇、公益性崗位等問題引發爭議所占案件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尤其互聯網經濟興起,用工極度靈活、高度自主化、混合契約的新業態下,勞動關系的從屬性判斷標準受到考驗,對勞動人事爭議裁判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審判業務能力在經受考驗的同時得到提升。
圖表3 2019年全省法院勞動爭議訴求類型圖
3.堅持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服判息訴率穩中有升
全省各級法院正確理解和適用勞動爭議法律制度,妥善把握政策要求,以促進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導向,堅持程序與實體并重,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雖然全省基層法院新收勞動人事爭議一審案件增長25.02%,但中級法院受理二審案件數卻同比下降2.8%,總數為9047件,一審服判息訴率80.28%,同比上升0.84%,表明一審審判質量較好。其中,揚州地區服判息訴率達89%,居全省第一。有七個地區服判息訴率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上升幅度最大的為鹽城地區,從2018年的72.48%上長至2019年的85.69%。(見圖表4)
圖表4 2019年各地法院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一審服判息訴情況
4.群體勞動爭議多發,聯動化解有效鈍化矛盾
2019年勞動爭議群體性糾紛呈多發態勢,也是全年案件數量反彈的重要原因之一。揚州、徐州、常州地區均出現較多群體性糾紛案件,多家企業涉訴勞動者人數達百人以上,一些企業在全省多個地區均發生勞資糾紛,個別企業涉訴案件近二百件。全省法院加強業務指導、部門聯動,積極探索勞動爭議群體性糾紛發現、預警和層報制度,與工會、基層調解組織、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等合力調處,努力防止矛盾激化。
二、勞動人事爭議凸顯四個問題值得關注
1.勞資矛盾糾紛高發風險加大
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外貿及國際經濟形勢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增加,企業經營困難導致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增多。從常州、揚州、鹽城、淮安地區法院案件統計情況看,勞動人事爭議糾紛既涉及房地產、建筑裝飾、汽車制造、玩具、酒店、餐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也涉及到金融服務、網絡科技、教育培訓、新能源等新興行業,反映出企業普遍受經濟下行壓力的影響,裁減人員、調整工作崗位、降低工資標準而導致糾紛增加。此外,隨著共享經濟、互聯網經濟發展,大型商場、超市經營受沖擊,用工需求下降,也引發了一定數量勞動爭議案件。
2.結構性改革重點行業勞資矛盾爆發
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深化,鋼鐵、煤礦等企業在推動實施職工分流安置過程中,引發大量糾紛。徐州地區部分基層法院勞動爭議案件數激增。環保整治推進過程中,環保風險隱患突出企業被責令停產,爆發勞動者集體討要停產期間的工資和生活費的案件。建筑行業層層轉包,欠薪和工傷案件數量大。南通市通州區法院受理的涉建筑行業勞動爭議糾紛近三年均以70%的速度增長。從一些重點行業勞動爭議案件情況看,缺乏勞動關系預警機制,不能有效避免和減少不穩定因素和糾紛發生。
3.勞動爭議虛假訴訟損害社會誠信、司法公信
企業為逃避執行,偽造職工名單,虛構欠薪糾紛;在停產歇業自行清算或者破產清算中,惡意串通,夸大或虛構職工債權;企業實際控制人、股東、項目管理人員或者承包人利用職權,偽造工資白條,虛構勞動關系或欠薪事實。虛假訴訟在追索勞動報酬案件和職工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中多發,涉及人數眾多。虛假訴訟當事人通過預謀串通、攜手調解、故意不出庭、不配合舉證等各種方式增強隱蔽性,人民法院查明和認定難度大。
4.勞動及社保領域歷史遺留問題處理難
我國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自八十年代中期才從臨時工、新招用人員中開始施行勞動合同制,至九十年代后期才開始推行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費的強制征繳及社會保障的覆蓋和統籌也是逐步擴面、逐步完善。在勞動及社會保障制度漸進建立過程中,又疊加國有企業改制、住房體制改革、農村與城鎮戶籍二元管理等因素和影響,出現與“老工傷”“農民輪換工”“內退”“下崗”“工齡買斷”等諸多遺留問題相關的矛盾糾紛。這些糾紛依據現行法律往往難以解決,常有勞動者以非理性方式維權,期望值過高,化解難度大。
三、勞動人事爭議審判的主要做法
1.堅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維護企業健康發展并重的理念
企業是否雇用勞動者受市場、資本、生產方式、經濟政策等各方面因素影響,忽視企業勞動力需求的各種影響因素,以及企業對用工策略的調整和選擇,不僅不能真正做到保護勞動者利益,而且有違市場經濟規律。全省法院堅持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維護企業健康發展并重的理念貫穿審判實踐,既依法支持勞動者關于勞動報酬、解雇保護、崗位穩定、社保待遇等合理訴求,也充分尊重企業正當的調職調崗、依法解雇、自主招錄及制訂工資分配、勞動規章制度等用工自主權,努力引導企業和職工樹立利益共同理念和市場化、法治化觀念,增進理解和互信,消除對抗和矛盾,合理解決紛爭。
2.健全完善監督指導,扎實提升司法能力
推進勞動人事爭議專業化審判機制建設,提升監督指導水平。在省法院和部分中級法院建立、完善勞動爭議專業化審判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理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監督指導關系,強化執法尺度統一,促進審判質量提升。省法院組織開展全省法院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質量評查和審判態勢分析,強化經驗總結、問題發現和重點監督指導,依托法官學院平臺,組織開展覆蓋全省三級法院的勞動人事爭議專項培訓,大力支持中院加強轄區業務培訓,派員講授審判實務。立足實踐深化理論研究,形成《論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企業用工自主權的平衡保護》《以平衡理念化解勞動人事爭議司法難題的路徑探索》《審判實務視角下帶薪年休假法律制度研究》等調研成果。省法院出臺帶薪年休假案件審理意見,依法保障勞動者休假權和年休假工資權益。注重案例指導,探索業務指導新路徑,省法院及南京、蘇州、無錫、南通、徐州、淮安、鹽城等中院編撰發布典型案例。無錫中院每季度刊發《勞動爭議審判參閱》,南京中院編撰《南京民五審判資訊》開展對下業務指導,淮安、鹽城等中院建立二審案件發改評查機制。
3.深化裁審銜接,創新開展區域一體化協作
全省法院與各地勞動人事仲裁委加強裁審銜接,不斷完善案件互評、難題共商、人員交流、信息互通、共同研究裁審規則、共同發布典型案例及共同培訓工作機制。蘇州地區探索創新工作方式,深化裁審銜接取得積極成效,2019年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起訴率僅為29.31%,遠低于全省平均值,有效壓降裁后訴訟率。昆山法院與仲裁委共建訴前特殊案件預警通報和敏感案件先調機制;太倉法院赴當地仲裁委巡回審判、組織仲裁員觀摩庭審,參加“仲裁開放月”活動;常熟、張家港等法院與仲裁委建立順暢調卷機制。積極融入和服務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戰略,省法院會同省勞動人事仲裁委與上海、浙江、安徽省高級法院、勞動人事仲裁委聯合制訂《長三角區域“三省一市”勞動人事爭議疑難問題審理意見研討會紀要》,開創長三角區域的裁審銜接與業務交流新格局。
4.加大勞動者報酬權益保護力度,多措并舉解決欠薪問題
省法院與省人社廳、省總工會、省工商聯、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聯合下發《關于有效推進“護薪”行動全力提高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質效的通知》,暢通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綠色通道”,完善“快立、快審、快結、快執”機制,組織精干力量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限期審結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省法院靈活利用巡回法庭、現場開庭、多部門聯合調解等方式積極高效地處理了29691件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執行到位8.2億元。常州地區法院針對農民工群體舉證能力普遍不足的情況,依法加大調查取證的力度,主動對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及時采取保全措施。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堅持派院庭長到區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清欠辦公室值班,為農民工“討薪”釋疑解惑。
四、構建和諧勞動人事關系的對策建議
1.以“兩個一站式”建設為契機,深化多元解紛和繁簡分流
要充分認識勞資矛盾糾紛易發高發態勢下加強勞動爭議審判工作,深化多元解紛、源頭化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現有勞動爭議裁審銜接機制、部門協作機制為基礎,以推進“兩個一站式”建設為契機,積極“請進來”和主動“走出去”,形成合力,努力將多元解紛制度優勢轉化為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效能。一是堅持將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主動融入社會矛盾綜合治理大格局。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審判業務部門要主動對接立案和訴訟服務部門,將勞動人事爭議訴訟調解、訴前化解納入“兩個一站式”建設平臺一體推進。加強與行政主管部門、勞動仲裁機構、工會組織、行業協會等單位的溝通交流、協作配合,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與司法確認相銜接。支持職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站建設,探索建立區域一站受理、分類處理、信息共享、事實互認、情況會商、協商處置等聯動工作機制和裁調、訴調對接新模式。二是加強勞資糾紛易發行業矛盾隱患排查和預警、預控,合力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矛盾糾紛,突出前端化解、訴前調解。構建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的合力共治、多元解紛新格局,努力將糾紛化解在源頭、解決于當地。三是深化繁簡分流,優化資源配置。積極推廣“多元解紛+速裁”的有效經驗,充分激活程序效能,對簡單案件集中排期、送達、開庭,廣泛運用要素式庭審、令狀式文書等,提高審理效率。
2.積極開展“護薪”行動,切實保障根治欠薪
2020年是“護薪”行動攻艱克難的一年,要強化使命擔當,積極發揮司法保障職能作用。聚焦建設工程領域欠薪頑疾,推動健全完善在建工程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欠薪黑名單等綜合治理制度。以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重點,加強普法宣傳和法律適用培訓,做好法律適用銜接,深化欠薪案件快立、快審、快結工作機制,方便勞動者維權。加大對欠薪行為的民事、刑事司法制裁力度,加強典型案件庭審觀摩、案例發布,有效發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治保障功能。
3.強化虛假訴訟審查,促進誠信、維護公信
要高度重視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虛假訴訟的極端危害性,加大審查和依法制裁力度。開展專項評查、交叉復查,加強對虛假訴訟的全面排查、重點排查,依法糾正虛假訴訟導致的錯誤裁判,總結經驗,制定規則,落實責任。加強訴訟指引和法律后果釋明,引導、警示當事人誠信訴訟,規范訴訟行為。通過強化當事人本人出庭、依職權調查取證、關聯案件查詢等方式,細化證據事實審核認定。充分運用訓誡、罰款、拘留、移送刑事偵查等司法制裁手段,強化違法失信懲戒,建立訴前防范、訴中甄別、及時制裁的虛假訴訟常態化防范機制,保護國家、集體、案外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
4.積極延伸審判職能,發揮裁判導向作用
通過法官進機關、進行業、進社區等方式,開展巡回審判、案例推送和以案釋法,著力幫助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補好重經營決策、輕勞動關系管理的短板,促進企業提升勞動法律意識和管理水平,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和解除,及時繳納社會保險,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勞動規章制度,完善考勤記錄、加班記錄、工資支付記錄等。加強司法建議工作,推動立法、完善政策,引導企業規范用工,減少糾紛隱患。建立典型案例發布機制,與《江蘇工人報》合作開設“法官說法”專欄,組織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多媒體發布,營造依法維權和用工、共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社會氛圍。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勞資糾紛頻發,新情況、新問題顯現,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審理及矛盾化解工作將面臨更加繁重的任務和嚴峻挑戰。江蘇法院將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不斷鞏固和提升預防和化解勞資糾紛的能力和水平,妥善解決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穩定就業,為江蘇高質量發展建設再出發,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精準的司法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