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科技的進步使得交易模式更為便利,人們通過微信等平臺進行轉賬借款已是常事。隨之而來引發了許多法律問題,一旦發生糾紛,舉證難便是其中最棘手的問題,影響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護。本文擬對微信借款糾紛中存在的舉證難以及如何規避微信借款中的風險等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案例一:只有微信轉賬截圖被駁回

筆者從法院了解到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小張由于經常在公司附近的快餐店用餐,小王是該快餐店服務員,一回生二回熟,兩人交談之下還發現是老家都在同一縣城的老鄉,繼而兩人互加了微信,認識一段時間后,小王說自己周轉缺錢,向小張借2000元,小張也就爽快地在微信上給小王轉了2000元,事后也沒有要求小王補打一張借條。原本說好周轉幾天,可小王遲遲沒有還款的意思。又過了一陣子,小王非但沒有還錢,微信也設置了黑名單,人間蒸發、無法聯系。無奈之下,小張向本地法院提起了訴訟。至開庭時,小王仍下落不明,未到庭參加訴訟。小張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微信轉賬的圖片,而且圖片上顯示的還是一個網名。

正是由于小張提供的微信截圖上顯示是一個網名,無法提供證明小王的確切身份信息,雖然卻有轉賬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但該孤證顯然還無法說服法院采納為定案依據,最終,法院最終以證據不足駁回了小琳的訴訟請求。

案例二:微信轉賬要不回來需補強證據

孫先生兩年來陸陸續續通過微信轉賬借給朋友丁先生12萬元,沒有借條,丁先生遲遲沒有還款。其微信轉賬記錄中丁先生的微信并非實名,而是一個公司名稱??此茖O先生也只有像案例一中小張類似的孤證,經咨詢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孫先生分別用微信和短信向對方發送消息,消息中確認對方的身份及借款數額,并要求盡快還款之類的話,而且向對方打了電話并進行了錄音。做完固定證據的準備工作之后,孫先生將孤證變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最后,通過訴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當然,也不可否定的是,很多當事人沒有收到回復,可能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就有可能得不到支持。

  由此可見,微信轉賬借款能不能要回來,在于證據的保存和固定,而微信借款之所以出現要不回來的情形,就在于微信借款舉證難,體現在:

一、 借款人的身份舉證難。

在微信注冊尚未實行實名認證及手機、銀行卡綁定之前,

即便是調取騰訊公司微信程序后臺數據也無法確定債務人的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對借款人的身份難以確定,除非其自認或共同朋友作證,否則難以確認身份。

二、 借款的具體經過舉證難。

在民間借貸法律關系中,出借人應就雙方存在合法的借

貸關系及借貸內容進行舉證,但是由于微信多記載的是雙方碎片化的交往內容,反映的是片段內容,無法完整連貫的顯示借款的具體經過,對于雙方達成的借款合意、借款期限乃至借款日期等都難以一一舉證。

三、 借款的聊天記錄保存難。

由于微信聊天記錄的文字或語音等內容可能因為時間

長被刪除或者其他滅失的風險,由于保存原因而找回來的記錄,即便在證據的關聯性上得到了認可,但是否能成為定案證據還需要進行綜合考量。

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關于確認借款人身份認定問題,可以從三方面著手,1、通過微信頭像或微信相冊照片進行辨認;2、通過網絡實名、電子數據發出人認證材料或機主身份認證;3、請求第三方機構及軟件供應商的技術協助,提高證據的證明力;4、可通過雙方共同好友確認對方身份。

二、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借款時,備注說明款項來往性質,并及時簽訂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條等借款憑證,并附上債務人的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

  三、如不便出具書面借款憑證,在聊天記錄中需涉及借款合意、利息約定、還款期限等內容,以防債務人辯稱為贈與而非借款。同時注意及時保存相關聊天記錄(含文字和語音)等,并提供銀行轉賬的明細單等其他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四、呼吁國家建立專門的電子證據鑒定機構,以便于對電子證據進行更好的采集和運用。同時加強對電子網絡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如實行微信、QQ實名制注冊。

附:微信紅包或轉賬時,轉錯了怎么辦?

一旦發現使用微信轉錯賬后,應立即和對方聯系或請求平臺客服幫助協調,并向對方提出退還誤轉款項的請求。一般情況下,對方核實后會主動還款。

如對方拒不退還,依照民法規定應當屬于法律所規定的不當得利,轉出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樣,當事人要注意保存轉賬記錄、銀行卡明細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