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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蔣惠琴介紹了我省法院近五年來的少年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八起少年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少年審判被譽為“特殊的希望工程”。江蘇法院少年審判始于1987年,三十年多來,全省法院穩步推進少年法庭機構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少年審判職能,落實完善少年司法制度,著力強化審判延伸功能,切實做好我省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

一、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理情況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理情況及態勢特點

2016-2020年,全省法院一審審結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罪犯共計7470人,未成年犯罪人數占同期犯罪總人數的1.46%。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現以下態勢特點:

1.總體呈下降趨勢。近五年來,未成年犯罪人數總體呈下降趨勢(近兩年略有小幅上升)。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從2016年的1701人減少至2020年的1372人,占全部犯罪總人數的比例從2016年的1.94%下降至2018年的1.22%( 2019、2020兩年略有上升),近兩年我省未成年罪犯占比全部罪犯總人數基本維持在1.3%以下(全國近兩年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總數人比例約為2.5%-3%)。(見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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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類型相對集中。2016-2020年,未成年人慣常實施罪名為盜竊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強奸罪、搶劫罪、詐騙罪,這六類犯罪人數共計6149人,占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82.3%。(見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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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罪犯年齡、性別特征明顯。2016-2020年,年齡統計數據顯示,低齡未成年罪犯占比較低,14-16周歲未成年罪犯453人,占全部未成年罪犯人數比例為6%;16-18周歲未成年罪犯人數7017,占全部未成年罪犯人數比例為94%。性別統計數據顯示,其中男性6943人,女性527人,男性未成年犯罪人數是女性未成年犯罪人數的13倍,性別差異十分明顯。未成年罪犯中,在校學生罪犯795人,占比11%。

4.絕大多數為輕刑犯罪。刑罰統計數據顯示,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未成年罪犯共計4147人,被判處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的共計2946人,五年以下輕刑率為95%,其中非監禁刑率為39.4%。

5.共同犯罪占比較高。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占比明顯高于成人犯罪。2016-2020年,未成年罪犯中有4604人為共同犯罪,占比為61.6%,即超過一半的未成年人犯罪均為共同犯罪。

(二)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審理情況及態勢特點

2016-2020年,全省法院一審共審結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4874件,懲處罪犯5495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呈現以下態勢特點:

1.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增長較快。統計數據顯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一審審結案件數從2016年的673件增長至2020年1264件,五年增長約1.88倍。

2.性侵未成年案件占比較大。2016-2020年,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中,前三類案由分別為強奸、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侮辱罪,三類犯罪占比高達75.2%。且近五年數據顯示,性侵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

3.被害人性別、年齡特征明顯。年齡統計數據顯示,7-14歲兒童最易被侵害,占比53.74%;14-18歲未成年被害人占比32.77%;0-7歲未成年被害人占比13.49%;性別統計數據顯示,被害女童占比84.08%,被害男童占比15.92%,女童被侵害比例遠遠高于男童。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兩年男童被性侵人數出現較大幅度增長。

4.發生于熟人之間的比例較高。被害地點統計數據顯示,發生在被害人家中的占比為24%,發生在學校及培訓機構的占比為5%,發生在醫療或體檢機構的占比為3.48%。據被告人和被害人關系數據統計顯示,師生關系、親屬關系、臨時監護關系等較為親密的熟人關系占比14.5%。

(三)涉未成年人權益的民事、行政案件審理情況

2016-2020年,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共審結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60932件,總體案件數基本保持穩定。民事案件中,主要案由為撫養費糾紛、健康權糾紛、繼承糾紛等案件。(見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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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全省法院一審共審結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共計592件。案由多集中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房屋拆遷及土地征收等行政管理領域糾紛。(見表三)

二、我省各級法院推進少年審判工作的主要舉措

(一)穩步推進機構隊伍建設

江蘇法院始終堅持少年審判的專業化發展方向,不斷加強審判專業化、隊伍職業化建設。自1987年我省開始探索建立少年案件合議庭以來,江蘇法院的少年法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少到多、不斷發展壯大,特別是經過此次揭牌活動的大力推進,目前我省三級法院少年審判機構已基本實現全覆蓋。與此同時,我們還高度重視隊伍建設,培養鍛造了一批優秀的少年法官,為江蘇法院的少年審判工作做出突出貢獻。截至2020年,全省法院共有78家單位獲得“全國青少年維權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等國家級表彰集體榮譽、60位少年法官獲得國家級表彰個人榮譽。

(二)充分發揮少年審判職能

一是依法嚴懲各類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針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權益的重大惡性案件,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罪行嚴重、惡劣者,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該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如我省法院審理的王某奸淫幼女一案,被告人雖未致被害人重傷或死亡,但鑒于被害人數多,情節極其惡劣,嚴重挑戰社會倫理道德底線,我們依法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并被最高院核準執行。這一案例也被最高法院確定為保護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予以發布。

二是依法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省法院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盡最大努力幫助每一個未成年罪犯悔過自新、重返社會,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和有用之才,因此少年審判也被譽為“特殊的希望工程”。同時,我們堅持雙向保護原則,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如校園欺凌類案件,更加強化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

三是依法做好涉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審判工作。我省法院正在逐步深化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改革,適度拓寬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圍,將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關系密切的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統一交由少年庭審理,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綜合運用心理疏導、司法救助、訴訟教育引導等制度,依法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

(三)落實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我省法院在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類案件中,積極探索,創立發展了圓桌審判、社會調查、分案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又積極探索社會觀護、心理疏導、臨時監護等創新少年司法制度,創造并積累了很多寶貴的江蘇經驗。

一是強化全程教育理念。對于未成年被告人,我們始終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庭前著重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疏導,緩解情緒,引導未成年被告人重新認識自身行為,反思過去;庭中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循環教育,重在向其釋明法律;判后則及時進行矯治教育,最大限度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

二是落實一次性詢問原則。為避免受到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傷害,各地法院積極聯合檢察、公安建立一站式詢問平臺,出臺文件規范一站式詢問內容及方式,確保一次性詢問原則落到實處。

三是嚴格執行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對未成年人犯罪記錄予以封存,有助于其重新回歸社會,重啟新的人生。2016-2020年,我省法院依法對7093名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記錄依法予以封存。

四是探索建立社會觀護制度。在涉及未成年人撫養、探望等民事案件中,各級法院積極探索,委托“愛心觀護員”針對撫養人的經濟收入、個人品行等情況進行社會調查,并據此作出評鑒意見,為未成年人民事審判提供更為客觀、全面的參考依據。

五是落實人身保護令制度。為更好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2016-2020年,全省各級法院就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發送人身安全保護令共計487份,并強化與公安、婦聯、民政等部門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形成確保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執行的合力,讓少年兒童免受暴力傷害。

(四)積極開展審判延伸工作

一是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省法院每年“六一”國際兒童節都會發布一批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件,警醒社會對兒童保護高度重視;同時還聯合省婦聯在江蘇省網上家長學校開設法治課堂,就家長如何防范兒童被性侵、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進行專題授課,有效提升家長及全社會的兒童保護意識。各級法院通過建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微電影展播、法治情景劇、模擬法庭、法院開放日等多種方式開展法治教育宣傳工作。2016年以來,全省法院共組織4000余次法治宣講,舉辦模擬法庭494場次;制作發布微電影、微視頻宣傳片76部,受眾數百萬人次。

二是加強幫扶救助工作力度。對未成年罪犯積極開展幫教工作,我省法院單獨或聯合其他部門已建立225個未成年人幫扶教育基地,成功幫教數千人回歸社會,其中有43人考上了大學。對未成年被害人積極開展司法救助,2016-2020年,全省法院向147件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共計發放250余萬元救助金。

三是品牌構建社會支持體系。少年審判離不開社會支持,江蘇法院近年來積極探索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蘇州法院率先試點,與婦聯等十四個單位簽訂社會支持體系建設協議,構建了“1+10”、以中院“向陽花開、法潤萬家”為主品牌加10個基層法院為子品牌的創建工作,形成了少年審判立體化、全方位的權益保護支持體系。

四是積極推動社會綜合治理。全省各級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綜合治理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如就娛樂場所、教育機構等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可能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及時發送相關司法建議。2016-2020年,全省法院就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發送司法建議共計174份。

下一步,全省法院將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最高法院的意見要求,創新推進少年審判工作,進一步拓展審判視角,更新審判理念,釋放審判智慧,以持之不懈的努力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