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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切實服務保障高新區重大項目建設,11月17日5點30分,虎丘法院聯合通安鎮政府對通安鎮金通路某廠地塊進行強制遷讓。

被執行人姚某某經營的某廠屬于租賃村集體土地后建房開設,占地5.95畝,其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租賃期限到期以后,該廠未再繼續簽訂續約合同也未繳納租賃費用,但拒絕從上述租賃的5.95畝集體土地上遷出,直接導致通安鎮華通社區近300畝拆遷安置房項目無法實施,間接讓期盼早日回遷的安置群眾的利益受損。村委會只能通過訴訟要求被執行人退出租賃場地,一審、二審法院均支持了村委會的訴訟請求,法律文書生效后被執行人仍不自覺履行,村委會向法院申請強執行,為化解矛盾,本院執行中已經多次組織雙方協商,但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20年10月20日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強制遷出公告,但公告期屆滿后,被執行人未履行相關義務。

為了保障這一民生工程順利實施和廣大回遷安置群眾的集體利益,虎丘法院執行局事先做了詳細預案,全體執行干警冒著寒風于凌晨5點20分集合完畢。在通安鎮黨委政府的協助下,設立現場秩序組、應急機動組、交通管制組等十個工作組,共出動干警300余人。邀請數位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見證,本次集中執行共計拆除建筑物兩千多平方,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在各部門的通力協作下,該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順利執結,為通安鎮華通社區安置房項目順利推進掃清了障礙,保障了關乎群眾的復建安居工程得以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