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國和省人大代表熱議“特大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公益訴訟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9-10-22 瀏覽次數:2095
10月18日,省法院組織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赴靖江市人民法院旁聽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小朋等59人生態資源損害賠償公益訴訟案。該案系南京環資法庭成立后受理、開庭審理的第一件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對該案的受理審理高度關注,組織中央電視臺、新華社等中央主流媒體對該案的庭審進行了全媒體直播。庭審結束后,省法院組織旁聽案件的全國人大代表何健忠、楊恒俊,省人大代表馬海燕、李耀菊、王海英、邱建新、梁永熙、丁月平、馮小星,以及部分專家學者、媒體記者等進行了座談。
與會代表認為,近年來,全省各級法院在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這次庭審是高質量庭審的典范,是一場生動的法治公開課,其價值不僅僅在于案件審理本身,通過中央電視臺全媒體直播,使更多的人了解生態資源保護的意義、價值,引導社會公眾自覺抵制破壞生態行為,參與生態資源保護。本案的庭審直播有超過1700萬人觀看,其宣傳教育價值難以估量。該案的開庭審理是一個新的里程碑,對長江大保護、對江蘇的環境司法保護都具有特殊意義。
與會代表提出,全省環境資源審判要繼續堅持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同時更加關注生態資源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庭審要更多地走入基層、走入一線,讓更多的群眾知法、守法。對經濟困難的被告,案件的執行建議考慮采用勞務代償等方式,提升生態資源保護的實際效果。
座談會上,省法院環資庭匯報了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開展情況和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情況。與會專家學者李義松、張勝宇、韓旗分別從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的功能、司法與執法聯動對加強生態資源保護的特殊價值、構建大的環境法律保護體系等角度發表了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