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噴布作為制作口罩的必備材料,因2020年初市場需求量大漲,一度供不應求。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由熔噴布生產機器調試引發的案件。

2020年5月,黃某購買了一臺生產熔噴布的機器,并聯系了張某前來調試機器。誰知,因為雙方對調試標準的認知不同,不但沒有合作成功反而還引發了一場訴訟。黃某與張某曾經合作過,張某之前調試的機器都能夠生產出合格的熔噴布。出于信任,黃某在購買了新機器準備生產熔噴布制作口罩時仍選擇張某來調試。黃某通過微信與張某取得聯系,雙方在微信中約定了調試費用、調試標準為“95+”,并約定了調試不成全額退款。

張某在收到黃某支付的一部分調試費后,便派了兩名工人至黃某處進行調試。經過兩次調試后,黃某認為調試出的機器雖然有時能達到“95+”的標準,但并不穩定,且生產出的布料厚度不均勻,兩邊厚中間薄。協商不成,黃某起訴要求張某退還其已支付的部分調試費用。

張某知曉黃某調試機器系用于口罩生產,其認為其調試的機器在生產熔噴布的時候已經能達到“95+”的標準了,甚至有時還能達到“99+”的標準。雖然機器生產出的布料存在兩邊厚中間薄的情況,但是布面越厚過濾效果越好,更加證明了機器生產出的布料能達到“95+”的標準。訴訟過程中,張某認為機器已經調試成功,便提出反訴要求黃某支付剩余的調試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黃某最初與張某溝通時雖僅約定了調試標準為過濾效率達到“95+”,但因黃某、張某均知曉所調試的機器生產出的熔噴布系用于制作口罩,其隱含的調試標準應為可用于制作口罩的合格熔噴布的所有標準。熔噴布作為口罩的核心組成,熔噴布的質量好壞很大程度決定了制作出的口罩是否合格。本案中黃某調試機器的時間正為全國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也是口罩需求量最高的時候??谡肿顬橐咔榉揽刂凶钪匾姆雷o用品之一,更應嚴格審查其質量。依據《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及《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標準可知,合格的口罩要通過過濾等級、呼吸阻力、氣密性等測試。而該案中,張某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調試的機器能穩定產出95+標準的熔噴布,且熔噴布兩邊厚中間薄也可能對口罩的呼吸阻力產生影響,故應認定張某未能成功調試機器。最終,經調解,黃某與張某達成和解協議,由張某退回其已收的調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