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廣告替人“復仇” 一男子因犯詐騙罪被判刑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謝勁松 葉自強 發布時間:2019-08-29 瀏覽次數:693
“復仇者聯盟”“報復追債”“打擊小三”你是否見過這類“打抱不平”的聊天群,通過發布廣告替人復仇,騙取雇主錢財。近日,昆山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買兇傷人詐騙案,詐騙者最終受到法律嚴懲。
2017年4月,網名為“專業殺手”的白某通過聊天群發布“替人復仇、教訓小三”等廣告,受害者張女士看到后聯系上白某,要求白某對其丈夫的出軌對象打擊報復,白某隨后聯系網名為“蝮蛇”的男子進行實施,以讓目標人物配合拍視頻、假裝被教訓,并予以好處費的方式,騙取被張女士人民幣9000元。初嘗甜頭后的白某逐漸組建起了多個交流群,群成員擴大至上千人。2017年4月到8月,多名被害人陸續通過網絡與白某聯系,提出“打斷丈夫腿”“弄瞎前夫兒子眼睛”“燒毀同村人摩托車”等要求,白某承諾幫各被害人教訓、報復他人,后白某找他人假裝實施上述行為,實際上作假蒙騙各被害人以騙取錢款。
白某等違法行為被警方發現后,遂對其立案調查,經公安機關調查后移送檢察機關,檢察院對白某提起公訴,昆山法院依法審理此案,庭審中查明,白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騙取他人人民幣共計7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法院依法判處白某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其余人員均另案處理。
法官提醒:
近年來,雇傭犯罪案件時有發生,通過買兇傷人為自己出氣,是極不理智的違法行為,同時也將負有主要的刑事責任。部分人從雇傭犯罪中發現賺錢的“商機”,以受雇實施復仇為名收取傭金后,假裝實施報復行為,甚至與報復對象配合演戲,騙取錢財,盡管雇傭他人實施報復行為本身違法,但借機騙取錢財數額較大的,仍然構成詐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