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偶爾在QQ群內學到了一套“快速賺錢技術”:利用物流保價理賠的漏洞,保高價郵寄易損壞物品,等收到快遞后故意打碎,然后聲稱是物流過程中損壞,找快遞公司理賠,以此來謀小財。于是劉某就和兩個年齡相仿的朋友張某和繆某聊起了這條“發財捷徑”,大家一聽都來了興致。

說干就干,劉某先從某團購平臺花幾十元購買了6瓶廉價紅酒及裝紅酒的木盒,通過精心包裝后,三人各自下單寄送給事先聯絡好的QQ群好友。他們在填寫快遞單時,物品署名“紅酒,價值5000余元”,填寫保價6000元。其中,張某將紅酒寄給了繆某,繆某利用快遞未當面簽收的漏洞,在拿到快遞后,將紅酒打碎,再把碎片放進盒子里,讓紅酒漬留在盒子上,偽裝出運輸途中紅酒破損的樣子,然后拍照傳給張某。張某取得照片、視頻等“證據”資料后,上傳至快遞APP進行理賠。但是快遞公司要求張某提供紅酒發票,沒有發票的張某又通過網購的方式,買了一張5000元的假發票作為憑證。最終經過與快遞公司的協商,張某獲得了4500元的賠償金。劉某亦通過此方式“理賠”成功。

在收貨了第一筆“不義之財”之后,他們三人越發膽大,如法炮制,多次提起理賠訴求。快遞公司在發現紅酒等貴重物品理賠數據異樣后開始調查。部分快遞員反映,收取和寄送包裹時完好無損,快遞底部也未有紅酒漬流出,更沒聞到酒味。快遞公司認為其中有貓膩,果斷報了警。警方迅速將劉某、張某和繆某等人抓捕。

據張某三人交代,他們正是通過郵寄廉價紅酒等物品,利用快遞的保價服務,謊稱物品破損,以此為由進行詐騙。庭審中,三人均自愿認罪。

惠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判處被告人繆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官后語:

在寄送貴重物品時,很多人會選擇“快遞保價”,這項原本是快遞公司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服務,在現實生活中卻被不法分子當成了不正當牟利的手段。他們利用寄收快遞的服務漏洞,將低價物品選擇保價服務寄送后并損毀,以“賺取”不菲的賠償金,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法官提醒,消費者切莫抱有僥幸心理,利用快遞規則漏洞去“薅羊毛”。同時,快遞公司應注重加強類似詐騙犯罪防范,強化公司管理和補缺制度漏洞,通過大數據分析,找出可疑運單,進行重點防范;貴重物品運輸應做好客戶身份核實和督促完善面簽手續,以防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辦理索賠流程時,重視客戶身份信息登記和相關證據留底,遭遇詐騙時應第一時間報警并提供相關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