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趙某某是個癮君子,為了能夠吸食大麻,他竟“翻墻”從境外網購毒品。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走私毒品案,當庭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趙某某曾經留學海外,由于國外對大麻管控較為松散,其不幸染上了毒癮。2020年2月至10月間,趙某某與同樣留過學的周某某(另案處理)共同出資購買大麻用于吸食,由周某某通過境外聊天軟件telegram聯系毒品賣家,用支付寶直接轉賬或比特幣支付的方式支付毒資,并通過國際快遞入境的方式郵寄到周某某指定的收貨地點。

2020年10月5日,趙某某在南通市原港閘區某大廈郵政投遞部取包裹后當即被公安機關抓獲。趙某某與周某某走私大麻(粉末)、大麻酯各1次,共計108.72克。經鑒定,送檢的大麻酯中檢出四氫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

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明知是毒品而通過郵寄方式走私入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近年來,隨著網絡和智能手機的普及,“互聯網+物流”成為走私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聊天軟件,通過國際快遞入境的走私毒品案件。被告人自作聰明,試圖通過翻墻軟件聯系毒販,用假地址來逃避海關監管,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官提醒,國家對毒品犯罪嚴厲打擊,任何人只要實施了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行為,無論數量多少一律構成犯罪。